首页>统计数据>月季度数据>工业>2022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字号:      分享:
日期:2022-05-17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2022年1-4月

项      目

4月同比增长(%)

1-4月同比增长(%)

合       计

-31.1

-3.3

 按经济类型分组



 其中:国有企业

13.0

3.4

    股份制企业

-17.7

4.2

    外商及港澳台企业

-49.0

-13.1

 按控股情况分组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30.7

-3.1

 按企业规模分组



 其中:大型企业

-30.5

-1.9

    中型企业

-48.5

-12.1

    小型企业

-4.7

4.6

 按行业分组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9.1

2.4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8.7

7.2

  农副食品加工业

-22.5

-23.2

  食品制造业

-23.5

-6.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8.1

3.8

  纺织业

39.6

-5.6

  纺织服装、服饰业

-9.1

21.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71.3

-56.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9.0

-7.6

  家具制造业

-57.0

-24.1

  造纸和纸制品业

3.9

-5.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0.5

-8.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4.8

-10.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64.2

10.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93.3

18.7

  医药制造业

-63.0

-12.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8.8

-7.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3

-5.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3

-4.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5

-13.1

  金属制品业

-23.4

-10.3

  通用设备制造业

2.6

8.1

  专用设备制造业

-6.3

12.0

  汽车制造业

-73.1

-20.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6.4

15.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8.9

-2.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业

-4.1

13.0

  仪器仪表制造业

-12.4

6.8

  其他制造业

-0.1

-4.4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6.6

-20.5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2.3

-11.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8

1.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2

3.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8

6.0

 


工业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标准划分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标准划分


  大中型工业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划分执行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 2017)。


  四、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国内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它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关于我们站点地图建设意见法律声明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邮编:101118
统一对外咨询电话:010-55535000(北京市统计局)
010-55533518(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010-55533990(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承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发展促进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2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27  京ICP备05007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