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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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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来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北京市统计局

2021年1季度                        单位:元

指 标 名 称

全市居民


城镇居民

2021年1季度

增速(%)

2021年1季度

增速(%)

人均消费支出

10998

9.9

11744

10.0

   食品烟酒

2611

11.5

2714

11.9

   衣着

583

24.0

622

24.2

   居住

4087

4.8

4432

4.7

   生活用品及服务

562

20.1

599

18.8

   交通通信

960

3.2

1003

4.2

   教育文化娱乐

874

16.2

956

16.7

   医疗保健

1076

14.1

1149

13.5

   其他用品及服务

245

22.5

269

22.3

注:由于北京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所涉及农村居民样本数量减少,代表性降低,故自2018年起,我市不再对社会公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



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调查对象按照常住地确定,既包括户口在本地的住户,也包括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定时间(通常为半年)以上的住户。城镇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城镇”的区域,农村范围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中被界定为“乡村”的区域。


二、采集渠道


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其中,居民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等内容主要使用记账方式采集。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住房和耐用品拥有量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及其他民生状况等资料使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消费支出:指住户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食品烟酒:指用于各种食品和烟草、酒类的支出。


衣着:指与居民穿着有关的支出,包括服装、服装材料、鞋类、其他衣类及配件、衣着相关加工服务的支出。

 

居住:指与居住相关的支出,包括房租、水、电、燃料、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也包括自有住房折算租金。  


生活用品及服务:指家庭及个人的各类生活品及家庭服务。包括家具及室内装饰品、家用器具、家用纺织品、家庭日用杂品、个人用品和家庭服务。


交通通信:指用于交通和通信工具及相关的各种服务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等支出。


教育文化娱乐:指用于教育和文化娱乐方面的支出。


医疗保健:指用于医疗和保健的药品、用品和服务的总费用。包括医疗器具及药品,以及医疗服务。


其他用品及服务:指无法直接归入上述各类支出的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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