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5月 | 单位:% | ||
项 目 | 同比增长 | ||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 -4.3 | ||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 3.6 | ||
其中: 建安投资 | -22.4 | ||
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 4.2 | ||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 | |||
国有内资 | -22.3 | ||
非国有内资 | 8.4 | ||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 | -14.4 | ||
按行业分 | |||
农、林、牧、渔业 | -48.2 | ||
采矿业 | -26.8 | ||
制造业 | 104.9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23.1 | ||
建筑业 | -67.6 | ||
批发和零售业 | -52.4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8.1 | ||
住宿和餐饮业 | -43.7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4.6 | ||
金融业 | -47.6 | ||
房地产业 | 4.5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3.8 |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4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9.5 | ||
教育 | 29.9 |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60.1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2.2 |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8.8 |
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和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有固定资产投资的农村非农户。
二、采集渠道
符合统计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