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2009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24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度起,北京市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统计师)采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申报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达到本市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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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统计师考试及评审工作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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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不受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自主申报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可申报参加评审。
通过职称考试、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单位可以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