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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购买2021—2022年度新媒体内容制作及宣传推广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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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13 09:29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各新媒体运维服务商:


为更好地利用“北京统计”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新媒体内容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公开购买2021—2022年度新媒体内容制作及宣传推广服务(服务期限为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一)服务要求


指定专门团队负责项目对接,核心工作人员需具备较强的策划、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政务新媒体从业经验。能够全面理解、准确分析项目需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服务期限内保障工作效率和质量,顺利完成项目需求。


(二)服务内容


1.完成不少于20次图解(静态或动态)设计制作,内容应包含数据图解、政策解读、热点趣图等;


2.完成不少于20次短视频制作,内容适用于新媒体平台宣传;


3.完成不少于1次的新媒体交互产品设计,如H5、微站等;


4.设计并购买用于开展线上线下等互动活动的新媒体宣传品;


5.完成不少于1次的项目推广;


6.组织开展针对北京政府统计新媒体宣传的相关业务培训;


7.在服务期内,针对北京政府统计系统新媒体账号(含新媒体矩阵)提交1份监测分析报告及运维建议;


8.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驻场服务。


(三)经费限额


不超过48万元人民币。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3日—5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30)。报名期间仅接受电话咨询。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9年、2020年两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和注册日期,注册资金,企业/单位性质,办公驻地,职员数,经营业务范围;


5.相关业务的案例介绍材料;


6.服务期限内的创意方案;


7.报价明细。


注:上报材料需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请将封存纸介质报名材料3份在报名时间内快递至指定地址,以最终收到快递时间为材料递交时间,请电话确认查收。


(五)开标事项


开标当日现场,投标人按照方案进行讲解,讲解时长不超过30分钟。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具体开标时间,相关事宜电话另行通知。


三、报名单位筛选确定


北京市统计局将根据各服务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选,确定一名服务商作为成交人签订2021-2022年度新媒体平台服务合同,并将评选结果通知所有提交材料的服务商。


联 系 人:于 萌 张文慧


联系电话:88011120  8801200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


附件:2021—2022年度新媒体内容制作及宣传推广服务单位报名表


北京市统计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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