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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2021年昌平区公安系统为民服务举措创新效果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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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16 09:38    来源:

京调函〔2021〕63号


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


你队《关于申请审批2021年昌平区“户籍窗口”等6项为民服务举措创新效果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的请示》(昌调字〔2021〕9号)已收悉。经审核,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同意你队修改后开展此项调查,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批准的调查方案名称、调查问卷名称、表号


调查方案名称修改为《2021年昌平区公安系统为民服务举措创新效果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


调查问卷名称修改为《2021年昌平区公安系统为民服务举措创新效果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表号为国昌调2表。


二、调查范围及对象


调查范围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开展的“回天地区”黑车整治、交通运行及配套设施建设、户籍窗口服务“两规范一提升”、交通车辆驾驶管理业务入派出所、小区消防通道占用清理整治、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六项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地区。


调查对象为与上述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且在昌平区居住半年以上,年龄在18-70周岁之间的居民。


三、调查方法及调查方式


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为保证调查的抽样精度,设定调查置信度为90%(t=1.65),允许误差控制在10%以内,假定总体变异程度为50%。经测算,需在每项专项整治工作的点位,随机拦访120名了解该事项的居民进行调查,全部样本量共计720个。


调查方式为调查员利用PDA进行随机拦截调查。


四、调查频率及有效期限


调查频率为一次性调查。有效期限至2021年8月。


五、具体要求


1.若调查超过有效期需要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请接到此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注法定标识用于实施的统计调查制度报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2套。


3.调查报告撰写完成2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及取得的社会反响情况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特此批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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