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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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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17 10:55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1-5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40.4%(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9年同期增长31.1%,两年平均增长14.5%。


  分经济类型看,1-5月,国有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7.8%;股份制企业增长29.3%;“三资”企业增长60.4%。


  分轻重工业看,1-5月,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3倍;重工业增长13.7%。


  分行业看,1-5月,在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30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在主要工业行业中,医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2.6倍;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27.3%;汽车制造业增长19.6%;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3.2%;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


  从主要工业产品看,1-5月,全市生产汽车67.4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14.8%。其中,轿车24.3万辆,增长2.7%;载货汽车28.9万辆,增长31.4%。生产微型计算机225.5万台,增长53.9%;生产手机5291.5万台,增长62.9%;生产智能电视139.6万台,增长26.8%。


  1-5月,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5%,比上年同期回落0.6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944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5%。其中,实现出口交货值982.7亿元,增长79.9%;实现内销产值8466.4亿元,增长29.6%。


2020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单位:%

  附注:


  一、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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