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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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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19 15:50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41.4%(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9年同期增长36.2%,两年平均增长16.7%


  分经济类型看,上半年,国有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6.7%;股份制企业增长29.1%;“三资”企业增长63.3%。


  分轻重工业看,上半年,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4倍;重工业增长10.2%。


  分行业看,上半年,在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31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在主要工业行业中,医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2.9倍;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25.7%;汽车制造业增长10.4%;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6.7%;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8%。


  从主要工业产品看,上半年,全市生产汽车78.9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5.8%。其中,轿车28.5万辆,下降5.4%;载货汽车33.8万辆,增长20.3%。生产微型计算机282万台,增长50.6%;生产手机6351.6万台,增长43.5%;生产智能电视172.1万台,增长36.2%。


  上半年,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9%,比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1175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5%。其中,实现出口交货值1253.9亿元,增长79.5%;实现内销产值10499.2亿元,增长28.5%。


2020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单位:%


  附注:


  一、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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