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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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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0-20 15:48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1-3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38.7%(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9年同期增长38.6%,两年平均增长17.7%。


分经济类型看,1-3季度,国有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5.6%;股份制企业增长28.8%;“三资”企业增长56.8%。


分轻重工业看,1-3季度,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5倍;重工业增长3.3%。


分行业看,1-3季度,在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5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在主要工业行业中,医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3.3倍;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21.1%;汽车制造业下降6.7%;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1.7%;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2.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6%。 


从主要工业产品看,1-3季度,全市生产汽车105.4万辆,比上年同期下降9.9%。其中,轿车39.2万辆,下降14.7%;载货汽车43.8万辆,下降5.3%。生产微型计算机441.4万台,增长23.5%;生产手机8962.6万台,增长24.7%;生产智能电视264.4万台,增长43.1%。


1-3季度,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5%,比上年同期回落1.6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1765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4%。其中,实现出口交货值2126.1亿元,增长84.5%;实现内销产值15532.7亿元,增长18%。


2020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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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一、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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