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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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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5-16 10:25     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

  1-4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6.3%(按可比价格计算)。

 

  分经济类型看,1-4月,国有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0.6%;股份制企业增长7.3%;“三资”企业增长4.1%。

 

  分轻重工业看,1-4月,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6%;重工业增长7.9%。

 

  分行业看,1-4月,在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3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其中,医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6.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6.5%;汽车制造业增长10.2%;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7.4%;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7.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6%。 

 

  从主要工业产品看,1-4月,全市生产汽车55.7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6.3%。其中,轿车25.9万辆,增长17.3%;载货汽车17万辆,增长15.5%。生产微型计算机99.1万台,下降31.4%;生产手机2480.8万台,下降8.8%;生产智能电视339.4万台,增长42.4%。

 

  1-4月,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8.5%,比上年同期回落1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605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其中,实现出口交货值407.8亿元,增长0.5%;实现内销产值5650.3亿元,增长3.7%。

  

2018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单位:%

  附注:

 

  一、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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