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累计接待入境游客193.1万人次,同比增长2.9%,与1季度相比增幅由降转增(1季度下降0.5%)。其中,接待港澳台游客28.2万人次,同比下降0.7%;接待外国游客164.9万人次,同比增长3.6%。
从主要客源国来看, 1-6月,累计接待美国游客36.1万人次,同比增长9.9%;接待日本游客11.9万人次, 同比增长5.6%;接待韩国游客11.8万人次,同比增长1.8%。
从洲际客源市场情况看,1-6月,累计接待亚洲(含港澳台地区)、欧洲、美洲、大洋洲、非洲游客分别为83.1万人次、49.3万人次、48.2万人次、8.5万人和3.4万人次。
接待入境游客
入境旅游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1)星级饭店及其以外限额以上(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及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限额以下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3)其他住宿设施。
二、采集渠道
(1)星级饭店及其以外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数据; (2)限额以下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住宿设施接待的入境旅游者人数,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推算取得。
三、指标解释
入境旅游者人数: 指来中国(大陆)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且在中国(大陆)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至少停留一夜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等。入境旅游者不包括以下人员:(1)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行人员;(2)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交人员以及随行的家庭服务人员和受赡养者;(3)常住我国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4)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我国口岸的中转旅客;(5)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6)回大陆定居的港澳台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