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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意向调查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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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6-26 09:33     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内容提要:本文根据今年5月下旬,在全市面向高三任课教师、高三学生及其家长共518人次,进行的一项“北京市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意向”问卷调查和对部分高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走访意见进行的分析显示:被访者对高考制度中“3+X”中“X”的科目设置满意度过半,对现行高考录取方式的满意度相对较低,对高中生整体素质和高考升学率的关注程度比较高。现行高校招生制度中存在的突出的问题是:“X”科目的选择权、多样性不够明显,高考录取、评价方式单一,投注押宝式的志愿填报方式及“不吃剩饭”的录取方式容易导致高分考生落榜失学。针对存在的问题,本文建议:试行零志愿报考和录取方式,考后填报志愿,高中教育和高考应重视学生的整体素质,高考录取应参考平时成绩和品德表现。

  为进一步了解北京市民对现行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于2006年5月下旬,在全市18个区县开展了“北京市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意向”问卷调查,调查人次达518人。其中高中任课教师占14.5%,高三学生家长占27.2%,高三学生占58.3%;市重点中学的教师和学生占21.8%,区重点中学的教师和学生占25.5%,普通中学的教师和学生占52.7%;城近郊区的被调查者占58.5%,远郊区县占40.5%;文科学生占30.1%,理科学生占69.9%。此外还走访了部分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
    本报告根据调查资料,针对被访者对本市现行高校招生制度提出的意见、看法进行分析,找出现行高校招生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旨在为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一、现行高校招生制度满意度测评


  (一)对“3+X”中“X”的科目设置满意度过半,但高三任课教师的满意度相对偏低。针对问卷中“您对目前高考科目‘3+X’中‘X’的科目设置有何意见?”这一问题,选择“合理满意”的被访者占51.3%。其中学生家长的满意度达到53.9%,学生达到52.6%,高三任课教师对“X”的科目设置的满意程度偏低,为41.3%,且有着较为成熟的意见和建议。一位教师在开放性问题中提出:“北京高考理综‘X’科目的设置,极不利于考查学生的能力,虽然锻炼了学生在短时间内的综合思维能力,但相对而言涉及的知识面较窄,而分值较高。这样会出现学生仅为应付高考而学几个知识点的现象,学生掌握知识就有欠缺。建议高考改革在科目设置上应进一步扩大‘X’的范围,扩大‘X’科目的知识面。可采取分科考试的方式。若想考学生跨学科的综合能力,可以再单独出一份理综卷,即:物理(100)+化学(100)+生物(100)+理综(100~150)。”此外,被访者中认为“X”的科目设置选择性和多样性不够明显的被访者占33.6%,认为不合理的被访者占15.1%。
  (二)对“一年二考”高考方式的认可程度相对较低。今年取消了春季高考的规定,为了解公众对高考方式和高考次数的具体意见,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您对‘一年二考’高考方式的设定有何意见?”的问题。回答“一年二考”能满足学生选择机会者占24.7%,认为基本能满足者占42.9%,认为春季高考流于形式者占32.4%。其中教师认可程度最低,仅为20%;其次是家长为21.3%;学生的认可程度最高,为27.5%。
    调查显示,被访者对“一年二考”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对春季考试的实际效果上,认为春季考试并未引起足够重视,仅流于形式,高校和考生的选择权未得到充分发挥。而对于增加高考次数没有太突出的反对意见。一位高三学生在开放题中提出:“一次考试太过绝对,复读又会多增加一份压力,应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高考次数。”
  (三)对现行高考录取方式满意者不到三成。调查显示,被访者对“根据志愿、按比例投档”录取方式的满意度较低,仅占25.5%。认为比较满意的为49.4%,认为不满意的为25.1%。表明现行高考录取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四)对现行高考录取机制满意者仅占三成。与高考录取方式的调查结果接近,被访者对“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的满意度也明显偏低,仅占30.1%,选择比较满意和不满意的分别为55.8%和14.1%。
  (五)关注高中生整体素质和高考升学率。在开放题中教师、家长和学生等对高中生整体素质和高考升学率比较关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录取考评方式单一、且存在较大的不公平性。一位高三学生家长的意见是:“目前北京的高校录取机制不能全面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有许多平时优秀,但考试中失误的学生进不了大学校门,希望能采取面试加考评的录取方式,建议借鉴上海复旦大学的录取方法。”一位高校教授则指出:“目前认分不认人的高考招生制度,使我们错失了许多综合素质一流的可造之材。高考就像是‘指示灯’、‘风向标’,引导着全国的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低幼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起去‘残酷’地培养一流的‘考生’。”
  2.应扩大高校录取的自主权,但应有相应的措施来防止高校招收制度中的不正之风。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在录取新生时高校应有更大的自主权。但在目前仍存在社会不正之风干扰的情况下,自主权的扩大应有相应的措施来防止高校招收“后门生”。 
  3.志愿填报技巧不应成为高考的“考试内容”。考前先填志愿的方式,存在极大的盲目性,接近于投注押宝,成了高考“考试内容”的一部分。对此,考生和家长认为高考检验的是掌握知识的能力,填报志愿的技巧不应成为高考“考试内容”的一部分。一位家长在问卷中反映的意见非常有代表性,他说:“我的孩子几年来一直是学校乃至地区的三好学生,去年考了632分,但不幸第一志愿落榜。当第一志愿无望时,第二、第三志愿的学校也已录满,这个品学兼优的孩子只能选择复读。”这种高分考生落榜的现象,每年都会出现,说明现行高校招生制度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机制上存在较大的不合理性,限制了考生和高校双方充分选择的权利。


  二、我市现行高校招生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我国高校招生制度一直处于不断的变革之中,但是某些问题依然存在。调查表明,我市现行高校招生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1.“X”的选择性、多样性不够明显。目前我市实行的“X”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X”成了综合考试的代名词,学生选择“X”的自主权和高校选择“X”的主动权均未得到发挥,“X”的选择性和多样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2.高考录取、评价方式单一。现行高考招生制度不利于高中生整体素质的提高,高考的激烈竞争给中学生带来了沉重的学习负担,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仍是基础教育的主流,高考的指挥棒仍在发挥着强大的导向作用。以一次考试分数作为升学和录取的唯一标准,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因此,现行高考招生制度在选拔出一批人才的同时,但也会埋没一批人才。
  3.投注押宝式的志愿填报方式及“不吃剩饭”的录取方式导致高分考生落榜失学。考生填写志愿的盲目性及录取学校“不吃剩饭”,只愿录取第一志愿的录取方式,极易出现高分落榜的现象。填报志愿与其说是讲究技巧,更象是投注押宝,这种填报志愿后再考试的方式亟待改革。
  4.高校录取自主权偏弱。用同一套试卷来测试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考生,又作为不同层次、不同培养目标、不同要求的高校的录取标准,弱化了高校录取的自主权,不利于高校根据自身的培养目标选择人才。


  三、几点建议

 

  对于调查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我们建议:
  1.试行零志愿报考和录取方式。具体做法是,考生填写志愿不分一、二、三等,档案和考试成绩同时发往所报院校,学校录取了某个考生后,即通知考生。考生可能会同时收到几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但考生须在一定期限内决定上哪一所院校。逾期得不到考生确认的学校,可以选择其他考生,而逾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在下一轮填报其他学校。如学校招不满指标的,则可以在下一轮继续招。这样,高分考生不会出现落榜的现象,而各个大学也能招到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学生。
  2.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实行考后根据考分填报志愿的方式。高考后教育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各地考生成绩的分布情况,及每个大学在各地的招生数和考分要求。此外,还应动态显示报考某校同一专业的人数和已知录取人数,考生可以根据录取人数和报考人数之比调整其选择,直到截止日期。这样就可以防止较多考生撞车,也能让生源合理地分流到报考考生较少的专业。
  3. 高中教育和高考应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高考录取应参考平时成绩和品德表现。高中教育不能以学生考上大学为唯一目标,因高考成绩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因此,高考录取应参考平时成绩,实行高考成绩、平时成绩以及品德表现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同时可弱化高考成绩的唯一性。
  4.扩大“3+X”中“X”的高考科目的设置。可以考虑增加信息技术或中学课程的全部课目。同时,允许高校和考生有选择多种“X”高考科目的权利,增加考生录取机会。这样,不仅能全面推进中学基础教育,而且有利于高校对多样化人才的选拔和录取。 
  5.在依法招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但应规范管理,防止出现不正之风。首先,高校可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自主制定招生计划;其次,在目前5%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自主招生的比例;第三,高校在全面考核、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下,可自行制定录取标准和招生办法;第四,招生录取方案、投档资格线和录取新生名单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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