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7%。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6%,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上涨1.5%,服务价格持平。
1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0.8%。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8%,非食品价格下降1.0%;消费品价格上涨0.1%,服务价格下降1.7%。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2.9%,影响CPI上涨约0.68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29.6%,影响CPI上涨约0.52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7.0%,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3.4%,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6.4%,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0.8%,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0.4%,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三升三降一持平。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7%、0.6%、0.1%;衣着价格下降0.6%,居住、医疗保健价格均下降0.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与上月持平。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1.5%,影响CPI上涨约0.34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5.3%,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食用油价格上涨7.4%,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0.6%,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3.7%,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3.8%,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3.5%,影响CPI下降约0.08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二升五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0%、0.6%;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居住和衣着价格分别下降6.7%、0.9%、0.8%、0.7%和0.2%。
2021年1月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
1月 |
|
环比涨跌幅(%) |
同比涨跌幅(%) |
|
居民消费价格 |
0.7 |
-0.8 |
其中:食品 |
4.6 |
0.8 |
非食品 |
0.1 |
-1.0 |
其中:消费品 |
1.5 |
0.1 |
服务 |
0.0 |
-1.7 |
分类别 |
|
|
一、食品烟酒 |
2.9 |
1.5 |
粮 食 |
0.5 |
2.0 |
食 用 油 |
0.8 |
7.4 |
鲜 菜 |
29.6 |
5.3 |
畜 肉 类 |
3.4 |
0.6 |
其中:猪肉 |
6.4 |
-3.7 |
牛肉 |
0.2 |
3.6 |
羊肉 |
2.1 |
4.8 |
水 产 品 |
0.8 |
-3.8 |
蛋 类 |
7.0 |
0.7 |
奶 类 |
-1.8 |
1.9 |
鲜 果 |
0.4 |
-3.5 |
卷 烟 |
0.4 |
0.0 |
酒 类 |
-1.7 |
6.5 |
二、衣着 |
-0.6 |
-0.2 |
服 装 |
-0.8 |
-0.3 |
鞋 类 |
0.2 |
0.2 |
三、居住 |
-0.1 |
-0.7 |
租赁房房租 |
-0.1 |
-0.7 |
水电燃料 |
0.0 |
0.0 |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
0.1 |
0.6 |
家用器具 |
0.3 |
-1.5 |
家庭服务 |
2.3 |
3.3 |
五、交通通信 |
0.7 |
-6.7 |
交通工具 |
0.3 |
0.0 |
交通工具用燃料 |
4.1 |
-13.6 |
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 |
-0.2 |
5.3 |
通信工具 |
1.2 |
10.1 |
通信服务 |
-0.9 |
1.3 |
邮递服务 |
2.1 |
-6.0 |
六、教育文化娱乐 |
0.6 |
-0.8 |
教育服务 |
-0.2 |
0.4 |
旅 游 |
2.4 |
-4.5 |
七、医疗保健 |
-0.1 |
-0.9 |
中 药 |
0.0 |
1.2 |
西 药 |
-0.6 |
-7.2 |
医疗服务 |
0.0 |
0.0 |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
0.0 |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市16个区、1800余个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与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1月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CPI。与上轮基期相比,新基期的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网点均有调整,分类权数也有变化,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最新变动。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CPI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