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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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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3-16 13:35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1-2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48.5%(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9年同期增长24.5%,两年平均增长11.6%。


  分经济类型看,1-2月,国有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8.5%;股份制企业增长37.4%;“三资”企业增长74.9%。


  分轻重工业看,1-2月,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97.2%;重工业增长33.8%。


  分行业看,1-2月,在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33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在主要工业行业中,医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8倍;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48.3%;汽车制造业增长79.7%;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96.3%;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38.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5.3%。


  从主要工业产品看,1-2月,全市生产汽车23.9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72.9%。其中,轿车9.2万辆,增长70.8%;载货汽车10.3万辆,增长1倍。生产微型计算机85.8万台,增长2.3倍;生产手机1756.3万台,增长1.8倍;生产智能电视47万台,增长20%。


  1-2月,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100.8%,比上年同期回落3.5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356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其中,实现出口交货值337.7亿元,增长70.1%;实现内销产值3230.5亿元,增长41.7%。


2020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单位:%


  附注:


  一、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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