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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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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2-27 13:45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统计局是负责本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内设机构21个,下属1个行政执法单位、12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在职672人,离退休人员194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负责组织各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及各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依法协管区政府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导本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区政府统计部门由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负责拟订本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并管理本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组织制定各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国家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7年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9163.858593万元,比2016年41864.219905万元减少2700.361312万元,下降6.45%。其中:财政拨款33499.375575万元,比2016年41559.765777万元减少8060.390202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589.1万元,比2016年0万元增加589.1万元;其他收入61.73万元,比2016年142.06万元减少80.33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5013.653018万元,比2016年162.394128万元增加4851.25889万元。 

  

  (二)2017年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20658.93351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2.75%,比2016年15602.967444万元增加5055.966069万元,增长32.4%。主要是由于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17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86.73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33.0125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1.6560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52735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8504.9250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7.25%比2016年26261.252461万元减少7756.327381万元,下降29.54%。主要是由于北京市第三次农业普查调查经费减少,2017年项目预算有所下降。项目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统计调查业务和维持统计机关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主要支出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围绕人口、资源、环境等重点监测领域、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首都经济和社会建设领域长期监测所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北京市统计调查能力建设中心和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2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17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5.273758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6.9306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58.92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8.928万元增加39.995万元,主要原因:与境外政府统计部门、统计科研机构及高校开展统计业务国际交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现代统计技术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技术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调研学习各国政府“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调查体系。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重点调研云计算在政府价格统计中的应用、大数据背景下统计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应用及开展“三新”统计的做法和经验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315078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1.315078万元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工作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245.035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111.791374万元,比2016年增加111.791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国Ⅰ国Ⅱ老旧机动车进行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33.2443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68.74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2.04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341306万元,其他17.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比2016年预算数258.1万元减少124.85569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公务用车改革统一要求,核减公务用车数量。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北京市统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66.503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2.2967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14.207193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17年北京市统计局本级、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大队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北京市商业经济调查总队等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30.03197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7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56个的32.14%。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563.54925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2.01%。  (详见附件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附表:1.北京市统计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2.北京市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北京市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4.北京市统计局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5.北京市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6.北京市统计局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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