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伯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成果与空间数据关联”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人口普查数据空间化
人口数据空间化是将人口信息与空间信息相结合,通过地理信息系统,进行可视化展现,从而直观地获得人口规模、结构等在空间上的分布和变化,有效提升人口数据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人口数据使用效能。
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过程中,国务院人普办加强顶层设计,信息化水平和应用程度进一步提升,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开展普查区域划分与建筑物标绘;运用PAD和智能手机进行数据采集,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住户自主填报程序。同时,通过云处理技术提高数据存储与处理效能,构建数据安全保障屏障,确保普查数据安全可靠。
按照全国普查工作安排,国家统计局将统一搭建人口地理信息平台,将人口信息与空间信息相关联,供各省进行登录和查询使用,为进一步提升人口管理和城市精细化服务水平提供信息支持。经与国家统计局沟通了解,目前,人口地理信息平台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并着手搭建系统和普查时空数据库的建设。
二、关于人口普查数据共享
为促进人口普查数据共享共用,发挥数据最大使用效能,我们将加强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一方面,认真汇总整理普查数据,编印普查资料,满足社会各界对普查数据的需求。另一方面,围绕十年间人口发展变化趋势和特点,分专题、有重点地开展人口普查系列分析研究,充分挖掘人口普查数据的应用价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为最大限度发挥数据使用效能,我们将根据使用者需求提供颗粒度更细的分组和汇总数据,供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社会各界使用。
三、关于人口数据的动态更新
人口普查每十年开展一次,能够全面、详实地反映十年间人口规模结构以及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变化。普查年份可以汇总出较为详细的分地域的人口数据资料。平常年份(非普查年份)统计部门将组织开展年度人口抽样调查,以反映年度人口变化情况。年度调查样本量为3%,对全市和分区具有代表性,能够推算全市及分区的常住人口规模和主要结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国家统计局的沟通,密切关注七人普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及时跟进相关工作进展。同时,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资料的开发应用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为人口普查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北京市统计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