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统计标准>行业和产业分类>产业分类

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字号:      分享:
日期:2018-04-18 11:00    来源:设计管理处/法规制度处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通知

 

国统字〔2018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316日国家统计局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2.《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修订说明

 

            3.《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新旧对照表

 

国家统计局 

201842

关于我们站点地图建设意见法律声明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邮编:101118
统一对外咨询电话:010-55535000(北京市统计局)
010-55533518(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010-55533990(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承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发展促进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2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27  京ICP备05007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