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规定,本统计机关依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现将第二批抽选108家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具体检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感谢你单位对政府统计工作和统计执法工作的支持。
附件: 2020年第二批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北京市统计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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