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调函〔2020〕91号
国家统计局大兴调查队:
你队《关于申请审批大兴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建设美丽乡村”专项调查方案的请示》(兴调字〔2020〕31号)已收悉。经审核,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同意你队开展此项调查,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批准的调查问卷名称、表号
1.《大兴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建设美丽乡村”专项调查村级问卷》,表号为国兴调1表。
2.《大兴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建设美丽乡村”专项调查村民问卷》,表号为国兴调2表。
二、调查对象
1.村级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大兴区庞各庄、魏善庄、榆垡、礼贤、安定、长子营、采育、青云店、北臧村、黄村10个涉农镇的313个村的专(兼)职统计员。
2.村民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在大兴区10个涉农镇中抽取的55个样本村中居住一年及以上,且具有北京市户籍的18-70周岁农村居民。
三、调查方法及调查方式
村级调查问卷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对全区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313个村开展调查。村民调查问卷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从大兴区第一批88个创建村、第二批145个创建村、第三批80个创建村中分别抽取19个、18个、18个村开展调查,共抽取55个样本村。每个样本村随机抽取5名符合条件的村民作为调查对象,调查样本量共计275个。
通过问卷星平台制作发布问卷,调查员组织调查对象使用手机扫描问卷二维码开展调查,其中村级问卷由村委会专(兼)职统计员或本村负责相关工作的村干部填写(一村一卷);村民问卷由调查员在抽中村内随机拦截访问。
四、调查频率及有效期限
调查频率为一次性调查。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
五、具体要求
1.若调查超过有效期需要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请接到此批复文件后20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及问卷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2套。
3.调查报告撰写完成30日内,将调查报告及取得的社会反响情况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特此批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