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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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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1-04 10:34    来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0年,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北京总队)在国家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围绕统计改革发展和统计调查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努力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统筹安排年度法治工作


北京总队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北京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按照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和全市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相关部署,结合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指导思想、工作重点,从四个方面规划27项重点任务,全面部署、统筹推进全年法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法治学习


北京总队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大力推进法治学习。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宪法》《民法典》《保密法》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视频形式组织统计法治工作沟通研讨,开展统计法治工作业务培训。三是及时传达国家统计局和北京市有关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举办北京国调系统法治云讲堂,开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线讲座;组织相关人员在线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加强纪法联动。四是举办合同法律规范培训等。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北京国调系统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能力。


(三)积极推进普法宣传


2020年是统计“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北京总队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七五”普法自查验收及全面总结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面向广大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一是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统计人员国家安全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氛围。二是利用统计年定报布置会进行法治培训,结合实际案例开展依法统计宣传,坚持法律告知制度,将统计法相关规定和法律告知书加入统计调查制度,并新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强化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努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三是集中组织开展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月活动。北京总队组织本年度新任职处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全系统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住户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悬挂横幅、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宣传材料,普及统计知识,耐心细致地为群众提供统计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宣传讲解统计法律知识和依法统计要求,向检查对象赠送《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治宣传材料,进一步营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法治氛围。


(四)依法实施统计调查


2020年,北京总队严格依法开展统计调查活动。一是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依据《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全年向国家统计局申报调查项目3项、年定报统计报表制度4项。严格按照《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国调系统制度外统计调查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审批各区调查队申请的8个调查项目,并及时在北京统计信息网进行公示。二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制度。印发《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及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首次在全系统对9本年定报制度和5本常规制度外调查项目执行情况开展执行情况评估。三是坚持对新增调查项目进行可行性测试,加强调查过程检查。四是严格管理调查证。依据《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全年共审核发放统计调查证1348个,杜绝非法调查行为。


(五)严格落实依法决策


一是坚持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培训、法律咨询、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服务,并帮助、指导、解决统计调查工作中的涉法问题,努力降低统计管理风险。二是严格开展合同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按照审计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合同审查、签订和备案程序。2020年,北京总队法治机构共对各处室起草的近50项各类合同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召开17次北京国调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小组会议,对44项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事项进行研究审议。


北京总队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关于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的审议会议,参与相关重大决策的论证研究;总队依法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咨询意见,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持。


2020年,北京总队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起草拟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


(六)扎实做好统计服务


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2020年迄今,北京总队已向国家统计局报送《每日调查》65篇,向《中国信息报》及相关新媒体提供信息122条;撰写发布《简明调查资料》《调查报告》《调查专报》等87篇,截至三季度,获市领导批示7篇次;向市“两办”报送信息189篇,截至9月,共获市领导批示9次,获中央领导批示1次。


二是加强信息咨询服务。北京总队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重要信息全部予以公开,按计划定期在北京统计信息网发布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2020年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00余人次,受理依申请公开19起。


三是加强舆情监测服务。在加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统计服务的同时,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制作3期《数说北京》电视访谈节目,就社会和公众对就业、价格、居民收支等问题的关注,及时发布和解读数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七)不断强化统计监督


为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大力推进依法调查,强化统计法治建设,确保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北京总队结合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实际,制定了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提升统计法治意识、维护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规范统计调查基础工作为目标,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继续探索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专业数据质量检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有机结合的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新模式,并进一步加强时间统筹、专业统筹、对象统筹和方法统筹。2020年,全系统组织完成对4个区级统计机构和37家企业调查对象的统计数据质量和基层基础工作抽查,有力维护了统计数据质量。


(八)依法落实疫情防控


北京总队及时传达部署国家统计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总队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一时间面向全系统转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加强守法普法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立足主责主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对策,主动探索创新,积极开展应急统计监测,针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影响加强分析研判,守好抗击疫情的统计防线,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支撑。


(九)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北京总队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要求,按时向北京市政府提交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北京统计信息网)上公开。


二、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一)主要成效


一是全系统依法统计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结合起来,同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用法治思维指导统计调查工作,用法治的方式规范统计调查行为,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问题导向,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调查项目的立项管理;指导各区队组织实施调查项目,确保区队开展的调查项目必要、科学、可行,与现有统计调查工作不重复。强化调查项目业务培训,对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区队进行点对点培训指导,提升全系统调查项目管理水平。优化完善网点名录库相关功能,实现各专业人员自主导入网点数据,完善主界面展示功能,清理冗余数据,确保汇总数据准确性。深入开展系统辅助调查员调研,为推进调查员统一管理打下坚实基础。深入了解系统调查设备现状,不断优化调查设备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三是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得到进一步推广。北京总队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调查”,搭建起稳定的法治宣传平台。由于新冠疫情和经费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北京总队积极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四是统计执法监督取得进一步突破,2020年全系统共有8名同志通过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统计调查业务紧密结合,统计执法监督的统筹能力进一步提升。2020年除新组建区调查队外,其余各区调查队均独立开展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北京国调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维护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治权威的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学习的内容和深度不足。在学习内容上,涉及统计法律法规较多,涉及依法行政的其他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对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和全面,推进统计依法行政的经验还比较欠缺。二是全系统法治队伍建设和法治力量配备与法治工作的需求有差距。各区调查队法治力量不均衡,法治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缺少具备法律专业学历的人员。同时部分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的人员出现工作岗位变动,新增人员实际工作经验不足。三是统计法治工作的创新能力仍显不足。随着业务分工优化调整,调查队系统入户调查工作范围扩大、调查任务增加,需要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夯实数据质量,但近年来入户调查的难度越来越大,加之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的难度进一步增加。四是与基层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还没有全面理顺。随着北京市乡镇机构改革和开发区扩区的统计管理职责调整,以及北京市实施社区工作准入管理,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负责的6项常规统计调查任务和1项临时调查纳入社区工作任务,相应的调查工作机制和调查力量调配还需进一步理顺、优化。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北京总队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总队和各区队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第一责任。


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带头参加法治学习,及时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亲自参加全系统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法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北京国调系统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切实认清当前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全面掌握国家关于推进统计法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求全系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理解和认识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把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有效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任务,坚定不移予以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勇毅的斗争精神向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亮剑,全力守护好首都统计调查这片净土。要求全系统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


总队长带头进行普法宣传,在《中国信息报》发表题为“筑牢法治意识 坚定依法统计”的署名文章,提出统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计改革发展和统计调查中心工作,坚定信心、砥砺前行,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要求全系统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用法,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开展宪法宣誓制度。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抓紧抓实中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文件精神,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会、总队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治统意识。通过调研、巡察、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区级调查队领导班子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文件,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履行好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和《北京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总队各处室、各区调查队要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按要求报送统计违纪违法和相关案件查处情况。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捍卫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严守统计法,坚决抵制违法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


(二)不断完善统计监督检查


不断完善综合统筹的统计监督检查新模式。在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检查、专业数据质量检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有效结合的综合统筹执法监督检查模式,强化各专业之间的统筹协调,细化检查内容,拓展检查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检查效率,强化统计监督检查效果。


始终保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法纪责任。扎实推进统计信用建设。进一步完善法治队伍建设,补充“增量”,调整“存量”,优化队伍结构,继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技能。


(三)持之以恒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行政


坚持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用法律顾问,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解决北京国调系统各项工作中的涉法问题提供有效专业法律支持。做好全系统的法治培训。加强与法律顾问合作,大力开展线上法治业务培训,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严格执行合同法律审查制度。按照《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合同管理办法》,严格对拟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已签订的合同实施备案登记,规范合同订立程序,加强对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的指导和监督。加强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沟通协作,推动法治工作与调查业务工作更加紧密结合、有机融合。


(四)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全系统应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并积极推动统计“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探索创新符合时代特点、适应新形势的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北京调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发布统计普法宣传内容,利用新媒体公开向社会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普法宣传影响力。设计制作针对住户、企业、社区等不同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材料,加强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宣传传播力;加强法治业务培训,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提升普法宣传执行力。加强全系统法治工作交流,及时总结法治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努力拓展法治工作思路。


立足统计职能,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融入到全系统统计调查、入户入企调研、统计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当中,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积极探索创新基层基础工作


研究推进调查方式创新,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破解开户难、入户难、调查员队伍不稳定等难题。持续推进网点库、调查员、调查设备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三者的实时、动态、有机结合。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流程、标准化、覆盖所有专业的业务规程。


紧密追踪基层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和相关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理顺调查体制机制,保障调查力量和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先进经验交流,促进全系统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水平整体提高,努力提高源头调查数据质量。


(六)切实强化依法履职


围绕法定职责,抓牢抓实常规统计调查和分析解读,认真组织实施好住户调查、农业农村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价格调查、PMI等常规调查,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调查、群众安全感、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等重点专项调查。要紧紧围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做好形势研判和统计分析,持续关注疫情对经济民生的影响,聚焦“六保”“六稳”工作任务开展统计监测分析,客观反映新情况新变化,做好经济形势宣传和政策解读,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充分发挥法定职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0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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