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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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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3-03 09:13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文件规定,北京市统计局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北京市统计局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北京地区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遴选。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拟委托的招标项目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年度预算项目金额确定需招标的项目,采购内容包括:


1.货物类(大型普查及统计调查项目物资等);


2.服务类(大型普查、信息化运行维护、宣传、统计调查项目服务等)。


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已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三年以来委托进行招标的同类项目业绩(物资、宣传、信息化运维等项目)及近三年已完成的北京市级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


4.项目负责人资格:必须从事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优良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具有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备疫情防控等突发情况反应能力,能够依规范提供应急开标评标方案;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代理机构应答文件内容


1.应答文件目录;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及近三年经营状况;


4.资格证明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方案与服务承诺;


6.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相关业绩;


7.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四、应答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1.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招标业务专用章;提供一正五副应答文件;


2.所有应答文件均须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


五、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西城区天缘公寓A座313房间)


六、应答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5:30前,逾期不予接收。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七、评选与公示


1.北京市统计局将组建评选小组对各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选,并确定三家单位作为北京市统计局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三年。


2.评选结果公示或通知:评选结果将在北京市统计局官网进行公示。


八、有关遴选的其他事项


有关遴选未尽事宜,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由   张栩嘉


联系电话:83547233    83547221


邮箱:liyou@tjj.beijing.gov.cn


北京市统计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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