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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2021年昌平区群众安全感调查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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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07 16:58    来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京调函〔2021〕29号


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


你队《关于申请审批2021年昌平区群众安全感调查方案的请示》(昌调字〔2021〕3号)已收悉。经审核,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同意你队开展此项调查,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批准的调查问卷名称、表号


《2021年昌平区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表号为国昌调1表。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全区年龄在18-70周岁之间,在昌平区有固定住所,且居住半年以上的本区常住人口。既包括户籍人口,也包括外地在京流动人口;既包括城镇居民,也包括农村居民。


三、调查方法及调查方式


调查方法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在调查置信度为90%(t=1.65),允许误差控制在8%以内,假定总体变异程度为50%,计算出每个镇街的调查样本量至少为106人。假定调查回答率在90%及以上,最终确定全区每季度样本共3390人,全年共13560人。其中,手机号和固话的比例约为3:1。


调查方式为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进行调查。


四、调查频率及有效期限


调查频率为季报。有效期限至2021年12月。


五、具体要求


1.若调查超过有效期需要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修订,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请接到此批复文件后20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及问卷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2套。


3.调查报告撰写完成30日内,将调查报告及取得的社会反响情况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度方法处。


特此批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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