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为了解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北京市居民的反响和相关情况,北京市统计局于近期开展了个人所得税改革调查。调查通过随机抽样方式,在全市16个区对北京市纳税居民进行网络调查,实际回收有效问卷共计1442份。
一、调查基本情况
被调查者的职业主要集中在企业单位工作人员(49.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5%),机关公务员(5.5%),私营企业主或个体户(4.9%),合计占比达84.2%。被调查者涉及各个年龄段,18-30岁之间的占总人数的8.3%,31-40岁之间的占41.9%,41-50岁之间的占31.4%,51-60岁之间的占16%。
二、总体评价
(一)政策知晓率高达99%
调查显示,被调查者对此次个税改革的政策知晓率高达99%。个税改革与广大工薪阶层息息相关,再加上各级税务部门在政策出台前后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因此社会关注度较高。
(二)月收入30000元以下人群对政策满意度较高
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了税率结构,拉大了中低档税率级距,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人群。调查显示,月收入30000元以下的被调查者对政策的满意度高达90.9%。
(三)收入在10000-20000元的组别获得感最强
此次个税改革降低了适用3%、10%、20%税率纳税人和部分适用25%税率纳税人的税负,适用30%、35%和45%税率纳税人的税负不变。调查显示,收入在10000-20000元的组别获得感较强,感觉纳税额下降的占比近87%,其次是收入10000元以下的超过82%。
(四)专项附加扣除的六大项目满意度均高于84.6%
调查显示,被调查者对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六个项目的满意度(基本满意及以上的比例)均高于84.6%,其中大病医疗的满意度为94.4%,继续教育为93.9%,子女教育为89.2%,赡养老人为87.8%,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分别为84.9%和84.6%(见图)。反映出此次个税改革更重视公平与人性化,改革总体上使纳税人税负下降,人民群众普遍享受到改革红利。
图 专项附加扣除六个项目的满意度
(五)赡养老人、子女教育和房贷是专项附加扣除覆盖较广的项目
调查显示,选择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被调查者中,符合扣除条件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赡养老人(63.8%)、子女教育(49.6%)和住房贷款利息(29.4%)三个方面。仅有5.6%的被调查者不符合六个项目中任何一个的扣除条件。反映出专项附加扣除的设计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体现了税制改革的公平与普惠,尤其在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