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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药品安全 助推民生建设——北京市药品安全民意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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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9-19 16:53     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内容提要:为了解北京市民对我市药品安全现状和监管工作的意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2011年8月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形式(CATI),对16区县的1236位18-70周岁的市民进行北京市药品安全民意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逾四成被访市民认可我市药品安全状况;违法广告、药品伪劣及药品滥用是我市药品安全存在的三大问题;逾四成被访市民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能买到抗生素;逾九成被访市民对过期药品处理不当,主要原因是找不到专门过期药品回收点;逾九成被访市民采取方法辨别药品伪劣,主要方法是查看药品包装盒;逾七成被访市民如果遇到药品安全问题会积极维权,主要渠道是向市药监局投诉。

  近几年来,“齐齐哈尔制药二厂假药事件”[1]、“完达山注射液致死事件”[2]、“抗生素滥用催生超级细菌”等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药品安全问题受到广大市民及政府的关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本文根据调查结果,反映我市药品安全现状和市民对药品安全的认识,并对今后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建议。

  一、市民对药品安全的认识

  (一)逾四成被访市民认可我市药品安全状况

  调查显示,42.8%的被访市民认可我市的药品安全状况(其中2.1%认为非常安全,40.7%认为比较安全),46.1%的被访市民认为我市药品安全状况一般,9.6%的被访市民认为我市药品安全状况不太好(其中1.7%认为非常不安全,7.9%认为不太安全)(见图1)。

 

图1市民对药品安全的总体评价

 

  认为我市药品安全状况不太好的119位市民中,44.5%是由于受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影响,29.4%是因为自己或亲朋好友遭受过药品不安全事件,20.2%则是由于经常听别人议论药品不安全的事件(见图2)。

 

图2市民认为我市药品状况不安全的主要原因

 

  (二)近三成被访市民能全面了解药品安全的内容

  药品安全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的安全。调查显示,28.6%的被访市民能全面了解药品安全的内容。大部分被访市民认为除药品外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安全也属于药品安全范畴,比例分别为82.5%、60.1%,但由于化妆品与药品功能相差甚远,仅有34.8%的被访市民认为化妆品安全属于药品安全范畴(见图3)。

 

图3市民对于药品安全范畴的认知情况

 

注:此题为多选题。



  二、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违法广告、药品滥用及药品伪劣是我市药品安全的主要问题

  调查显示,当被问及药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时,38.9%的被访市民认为是违法药品广告问题,36.6%认为是药品伪劣问题,34.1%认为是药品滥用问题,30.9%认为是药品(药盒)非法收售问题,30.5%认为是黑药店黑诊所问题,25.0%认为是过期药品处理问题,24.2%认为是药品不良反应问题(见图4)。

 

图4我市药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注:此题为限选题,最多选三项。


  (二)逾四成被访市民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能买到抗生素;逾二成被访市民表示医生处方经常含有抗生素

  国家食药监局规定,2004年7月1日起在药店购买抗生素时需凭医生处方,但社会上仍有部分药店违规销售抗生素,一定程度上导致抗生素的滥用。调查显示,44.7%的被访市民表示近年来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能在药店买到抗生素,31.8%表示在没有处方时不能在药店买到抗生素,23.5%则表示不清楚。

  抗生素滥用已成为医疗行业非常突出的一个问题,据卫生部调查,我国抗生素使用率达70%,而八成病人是无需使用抗生素的[3]。本次调查中,51.8%的被访市民表示医生处方“经常”和“偶尔”含有抗生素,41.2%表示医生处方中“极少”和“从不”含有抗生素(见图5)。

 

图5医生处方含抗生素类药品情况

 

  (三)逾九成被访市民对过期药品处理不当,主要原因是找不到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点

  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不能随意丢弃;药品过期后将发生内在质量变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不能继续服用,如果流入消费市场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需要对过期药品进行专门回收。调查显示5.2%的被访市民将过期药品送到专门回收点,94.8%的被访市民曾错误处理过期药品。

  把过期药品当成垃圾扔掉,是公众普遍的处理方式。调查中,91.3%的被访市民都曾将过期药品当成垃圾扔掉,6.3%继续服用过期药品,0.1%将过期药品卖给药贩子(见图6)。

 

图6过期药品处理方式



注:此题为多选题。

 

  错误处理过期药品的1172位被访市民中,87.9%是因为找不到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点,40.8%是因为不知道正确的处理方法,23.0%是觉得送到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点麻烦(见图7)。

 

图7不当处理过期药品的主要原因



注:此题为限选题,最多选两项。

 

  家中自备药品是过期药品生成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96.8%的被访市民表示家中会有自备药(其中75.4%会定期查看自备药是否过期,21.4%则不会查看),3.2%的被访市民表示家中无自备药。

  三、药品不安全的因素

  (一)药品监督管理方面,逾四成被访市民认为对医院药店监管不严的危害最大

  医院药店是公众获取药品的主要渠道,而对医院药店管理不善,会引发药品滥用、伪劣药品等问题,危害人体健康。调查显示,44.1%的被访市民认为在药品监督管理方面对医院药店监管不善造成的危害最大。另外,选择“药品检查打击力度不强”、“药品准入门槛低”和“出厂时药品抽检不全面”的被访市民的比例分别为31.6%、12.1%和11.9%(见图8)。

 

图8监督管理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二)药品经营流通方面,近七成被访市民认为生产厂商为药品作虚假广告危害最大

  虚假药品广告不科学的表示药品功效,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危害人体健康。调查显示,67.3%的被访市民认为在药品经营流通方面生产厂商为药品做虚假广告危害最大。另外,选择“医院药店忽略药品质量”和“药店销售处方药等禁卖药”的被访市民比例分别为22.2%和10.0%(见图9)。

 

图9经营流通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三)药品使用方面,逾四成被访市民认为医生滥用药品危害最大

  药品滥用,是药品安全存在的三大问题之一。药品滥用会引发公共卫生问题,如抗生素滥用催生超级细菌。调查显示,42.3%的被访市民认为药品使用方面危害最大的是医生滥用药品。另外,选择“药品种类多医生开处方时难以准确把握”、“市民凭经验用药”、“药师没有认真审核处方”和“护士不按操作规程用药”的被访市民比例分别为24.8%、19.2%、8.4%和4.9%(见图10)。

 

图10药品使用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四、安全购药方式及维权方法

  (一)医生处方、生产厂家及药品知名度是购药主要考虑的因素

  购药时谨慎选择药品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遭遇药品不安全事件的概率。当选购疗效类似的药品时,34.9%的被访市民主要依据医生处方选择药品,31.1%主要依据生产厂家,29.4%主要依据药品知名度,28.4%主要依据个人经验,23.1%主要是让药店推荐,22.0%主要依据药品价格(见图11)。由此可见,被访市民在药品选择上仍主要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以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医生处方”、“生产厂家”、“药品知名度”为主要考虑因素。

 

图11购药影响因素



注:此题为限选题,最多选两项。

 

  (二)逾九成被访市民会采取方法辨别药品伪劣,主要方法是查看药品包装盒

  假药劣药不仅仅会造成金钱上的损失,更重要的会造成健康甚至生命的损害,购药时辨别药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调查显示,98.6%的被访市民会采取方法判断药品安全与否,1.4%的被访市民不会采取方法判断药品的安全。在判断药品是否安全的具体方法上,81.1%的被访市民通过查看药品包装盒(包括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批准文号和产品批号等)来辨别药品伪劣,52.7%通过医生或他人的评价辨别,17.2%通过药监局网站查询来辨别,8.1%通过药品安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来辨别,2.8%通过手机短信查询来辨别(见图12)。

 

图12药品安全辨别方法   



注:此题为限选题,最多选三项。

 

  (三)逾七成被访市民如果遇到药品安全问题会积极维权,主要渠道是向市药监局投诉

  药品安全与老百姓的健康密切相关,营造药品安全的健康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药品安全的维权不仅是维护个人利益的一种行为,而且也是社会共同参与药品安全监督的重要体现。调查显示,如果遇到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71.6%的被访市民会举报投诉,24.8%不会举报投诉,3.6%不清楚。由此可见,我市市民在药品安全的维权,净化药品市场方面有一定的积极性。

  当需要投诉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时,56.6%的被访市民主要向市药监局投诉,40.5%主要向消费者协会投诉,33.3%主要向市卫生局投诉,16.6%主要是上网发表自己的意见,9.5%主要向工商局投诉,9.0%主要向报刊、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反映。由此可见,向药监局投诉是维权的主要渠道(见图13)。

 

图13药品安全投诉渠道



注:此题为限选题,最多选两项。

 

  五、关于药品安全的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筑牢药品“安全网”

  筑牢药品“安全网”,需进一步加强监管手段。确保药品安全,既要靠制售者守法,也要靠监管者的监管到位。

  调查中发现违法药品广告、药品伪劣及药品滥用问题是我市药品安全的主要问题;而且67.3%、42.3%的被访市民分别认为广告虚假和药品滥用在药品经营流通环节和药品使用环节危害最大,因此,建议加强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严格医疗机构及药店的管理。

  (二)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普及药品安全知识

  药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切实利益,保障药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的科普宣教工作是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的有效手段。调查中市民对科普宣教需求较大的内容是合理用药知识和安全购药知识,选择这两项的比例分别为72.3%和54.7%(见表1),所以建议科普宣教应以合理用药和安全购药知识为重点。

 

表1市民对于药品安全知识方面的有关需求
                   单位:% 

药品安全知识

比 例

药品安全知识

比 例

1.合理用药知识

72.3

4.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33.9

2.安全购药知识

54.7

5.药品存贮知识

31.2

3.消费者维权知识

37.9

6.不需要

0.8

 

 注:此题为限选题,最多选三项。


  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应着重针对一些用药误区来开展,例如当下比较普遍的抗生素使用误区。近几年,抗生素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已有一定成效,调查表明,94.7%的被访市民已经知晓能不用就尽量不使用抗生素。但公众对抗生素的认识仍不全面,调查表明近六成被访市民认为抗生素就是消炎药,近两成市民认为发烧感冒腹泻就用抗生素(见表2),因此应对市民认知中存在的误区加强宣传的深度,如对抗生素的宣传不仅要告诉公众少用抗生素,更要针对抗生素认识和使用误区作深入宣教。

 

表2市民对于抗生素的认识
                   单位:% 

抗生素认识

比 例

抗生素认识

比 例

1.能不用就尽量不用抗生素

94.7

4.抗生素加大剂量会好的快

11.7

2.抗生素就是消炎药

58.7

5.使用抗生素种类越多越好

4.5

3.发烧感冒腹泻就用抗生素

17.7

6.不清楚

1.2


 注:此题为多选题。



  开展科普宣教,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以及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深入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监督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力量,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增加过期药品专门回收点,减少药品安全隐患

  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弃物,其正确的处理方法是送至专门的回收点。但94.8%的市民都曾错误处理,或将其当成垃圾扔掉,或继续服用,或卖给药贩子。市民错误处理过期药品,87.9%是因为找不到过期药品回收点。因此,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宣传,适当增加过期药品回收点的数量,解决过期药品“无处可放”的问题。

 市民错误处理过期药品还有40%是因为不了解过期药品的正确处理方法。由此可见,公众对过期药品相关知识知之甚少。因此,应加强宣传过期药品相关知识,使公众了解过期药品的危害,正确处理过期药品;另外,呼吁公众 “合理开药”、“合理备药”,防止过期药品产生,只有正本清源,才能彻底解决过期药品问题。


[1] 2006年4月,“齐二药”事发,工业原料二甘醇被作为药用辅料丙二醇使用,生产出“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多人死亡。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药品质量公共卫生危机事件,事件范围波及全国。

[2] 2008年10月,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经查明,完达山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在流通环节被雨水浸泡受到细菌污染后,被换标签继续销售。

[3]数据来源:卫生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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