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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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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2-10 16:18    来源: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1年1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7%。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6%,非食品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上涨1.5%,服务价格持平。


1月份,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0.8%。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8%,非食品价格下降1.0%;消费品价格上涨0.1%,服务价格下降1.7%。 

消价1.PNG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2.9%,影响CPI上涨约0.68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29.6%,影响CPI上涨约0.52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7.0%,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3.4%,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6.4%,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0.8%,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0.4%,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三升三降一持平。其中,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7%、0.6%、0.1%;衣着价格下降0.6%,居住、医疗保健价格均下降0.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与上月持平。

消价2.PNG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1.5%,影响CPI上涨约0.34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5.3%,影响CPI上涨约0.11个百分点;食用油价格上涨7.4%,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0.6%,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3.7%,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3.8%,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3.5%,影响CPI下降约0.08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二升五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0%、0.6%;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居住和衣着价格分别下降6.7%、0.9%、0.8%、0.7%和0.2%。

消价3.PNG



2021年1月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1

环比涨跌幅(%

同比涨跌幅(%

居民消费价格

0.7

-0.8

其中:食品

4.6

0.8

        非食品

0.1

-1.0

其中:消费品

1.5

0.1

        服务

0.0

-1.7

分类别

 

 

一、食品烟酒

2.9

1.5

  粮   食

0.5

2.0

  食 用 油

0.8

7.4

  鲜   菜

29.6

5.3

  畜 肉 类

3.4

0.6

      其中猪肉

6.4

-3.7

              牛肉

0.2

3.6

              羊肉

2.1

4.8

  水 产 品

0.8

-3.8

  蛋   类

7.0

0.7

  奶   类

-1.8

1.9

  鲜   果

0.4

-3.5

  卷   烟

0.4

0.0

  酒   类

-1.7

6.5

二、衣着

-0.6

-0.2

  服   装

-0.8

-0.3

  鞋   类

0.2

0.2

三、居住

-0.1

-0.7

  租赁房房租

-0.1

-0.7

  水电燃料

0.0

0.0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0.1

0.6

  家用器具

0.3

-1.5

  家庭服务

2.3

3.3

五、交通通信

0.7

-6.7

  交通工具

0.3

0.0

  交通工具用燃料

4.1

-13.6

  交通工具使用和维修

-0.2

5.3

  通信工具

1.2

10.1

  通信服务

-0.9

1.3

  邮递服务

2.1

-6.0

六、教育文化娱乐 

0.6

-0.8

  教育服务

-0.2

0.4

  旅   游

2.4

-4.5

七、医疗保健

-0.1

-0.9

  中   药

0.0

1.2

  西   药

-0.6

-7.2

  医疗服务

0.0

0.0

八、其他用品及服务

0.0

2.0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等8大类、268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市16个区、1800余个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与互联网电商等。

 

4、数据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有时会出现合计数据与分类数据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况。

 

5、基期轮换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1月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CPI。与上轮基期相比,新基期的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网点均有调整,分类权数也有变化,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最新变动。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CPI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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