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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贯彻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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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18 08:42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和批准,国家统计局第10统计督察组于2020年9月14日至27日,对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北京市统计局开展了统计督察。2021年3月18日,督察组分别向北京市和北京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北京局)反馈了督察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北京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的3个方面13个问题,制定《北京市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34项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在全市统计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筑牢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责任


北京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统计督察整改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扛起政治责任


北京局党组专题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解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开展统计督察工作的目的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用《意见》《办法》《规定》要求引领工作,强化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


成立全市统计系统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内各有关单位,各区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调查队(以下简称各区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自上而下搭建整改落实组织体系。北京局召开2次党组会、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督察整改方案、听取督察整改情况汇报、审议督察整改报告,并组织召开全市统计系统督察整改部署会议、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督察整改专班工作推进会等,部署整改工作,协调推动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整改实效


建立并严格执行双周报告制度,定期汇总、及时掌握上报各区局队整改落实情况,做到对账销号。北京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赴各区局队进行督促指导,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加快落实。各区局队也通过建章立制、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强化对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全方位筑牢责任意识,确保整改工作不漏项、整改质量不打折。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反馈意见,扎实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北京市统计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督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并长期跟进。


(一)坚持融会贯通、知行合一,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持续开展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再学习。发挥头雁效应,北京局领导班子在再学习基础上,集体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的全市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听取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领导对《意见》《办法》《规定》的专题讲座。在全系统利用“每周讲坛”、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应知应会考试等方式集中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深化。重点推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向各区、各有关部门发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学习材料累计2280余册。赴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朝阳、房山、大兴、延庆等区宣讲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已参加培训共计930余人。


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市区两级统计机构严格执行《北京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利用党组会、办公会研究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制度,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列为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有关单位以不同形式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在夯实责任、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对照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内容进行“回头看”,并逐一对照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开展自查,对已经取得的成效长期坚持、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整改,推进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再提升。


高效推动《意见》《办法》及本市《实施意见》重点事项落实落细。严格执行区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调动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区委常委会在讨论决定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调整任免前须书面征得北京局党组同意。2020年10月以来,相关区委调整区统计局领导干部17人次,均已提前征求北京局党组意见。坚持对各区局队统计法治建设及统计执法工作进行考核,法治工作的考核权重始终居于各项工作首位,目前已完成2020年度区局队综合评价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防控,组织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再清理,通过自查、督促、检查,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做法37件,保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


(二)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通过执法加大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全市统计系统在2020年执法检查7449家的基础上,计划2021年执法检查企业8050家。截至目前,共检查2456家单位。制定《北京市统计局全员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探索新形势下专职执法与统计专业执法相结合的联合执法模式,并与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加强执法协作,率先在工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结合多年统计执法信息,梳理统计易错指标,有针对性地编写易错指标填报指南,供基层人员参考。利用北京统计微信公众号对长期易错指标进行解读,帮助基层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更好理解统计指标含义,有效提高基层统计数据填报准确率。


强化数据质量风险意识教育。梳理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建立举报线索台账,对举报线索和国家统计局转办的举报案件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查处。截至目前,国家统计局转办的2起举报案件已办理完结。坚持以案为鉴,充分发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在北京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2020年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和6期“以案说法”系列专题,编印《统计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各区局队组织开展“以案释法”、编印警示教育材料、录制宣传视频等活动,筑牢反假防假“防火墙”。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北京局已对抽取的2021年第一批360家执法检查单位进行公示。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要求,及时公示统计行政处罚结果,对接“信用北京”网站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


稳步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北京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规范和明确统计信用认定标准和流程。积极配合和参与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统计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使用。依法认定统计诚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并及时公示,发挥诚信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对2020年度全市134家诚信企业进行公示。完善统计信用承诺制度,督促企业主动守信,并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工作,开展线上诚信承诺,要求企业通过联网直报平台签订诚信承诺书。


切实提升统计执法监督能力。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有关文件、制度,确保统计行政处罚适用法律准确,符合法定程序。结合新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组织修订《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9)》,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中组织市区两级统计机构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工作规范性监督。选优配强统计执法人员,选拔优秀业务骨干参加2021年执法证考试,努力提高获得国家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数量和比例,补充和加强执法人员力量。召开全市统计执法工作培训会,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专业能力和水平。推进专业执法人员信息库建设,将持证在岗情况纳入区局队综合评价工作,督促各区局队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全市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资格的人数达到333名。


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印发《北京市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区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建立健全调查项目审批机制,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强化市区两级统计机构对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完成对各区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的考核。2020年10月以来,共向国家统计局申报统计调查项目14项,调查制度31本,均获得批准;严格审批调查项目40项,其中各区22项,部门18项。


多措并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定期对各区局队和街道、乡镇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促进源头数据质量不断提高。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年定报培训、专题培训、全面培训等,提高培训实效。拓宽培训渠道,采取信息化手段,在北京统计微信公众号上提供填报指南、指标查询等统计服务,在官方网站提供部分专业的统计台账模板,加强对基层政策解读和填报指导的便利性,为调查对象和基层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工作提供帮助。认真落实《北京市街道、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健全对基层工作的检查机制,及时跟踪了解街道、乡镇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街道、乡镇统计工作的指导。


(三)坚持行稳致远、进而有为,全面加强统计能力建设


不断拓展统计监测分析领域。充分运用每月经济形势分析暨数据质量评估会,跟踪监测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发展变化,预判下阶段走势,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做好统计服务。制定《2021年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要点》,完善京津冀区域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并定期监测分析,编印《京津冀主要指标数据(2013-2020年)》,服务国家战略。制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流程步骤、主要任务、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开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监测,跟踪评价和谐宜居之都建设进程。优化调整“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精准反映“七有”“五性”工作进展和成效。各区局队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街道、乡镇对统计服务的需求,不断挖掘和分析统计基础数据,提高统计数据服务街道、乡镇发展的能力。


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与市政府战略合作机遇,全面客观反映企业实际统计工作需求,对国家统计制度方法修订提出建议,推动第二轮部市合作成果落地。推进重点领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完善新经济、新产业核算方法,开展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年度增加值核定工作。发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作用,利用手机信令大数据、手机app大数据监测就医、旅游及通勤人口等手段创新性开展人口统计监测工作。研究总投资统计方法,开展知识产权产品数据评估,探索信息服务业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研究,并组织试点调查。印发《北京市统计局大数据应用工作方案》,推进大数据在政府统计工作中的应用。


建立健全部门管理制度,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运用。修订印发《北京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规范和统一管理。研究起草《北京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明确了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健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利用宏观库、文件柜、信息化三期等平台,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立体网格体系。北京局和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完成各年度统计数据的加载与维护工作,共同推动全市统计数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序共享共用。


提升统计巡查工作效能。修改完善《北京市统计巡查工作办法》,调整巡查内容和指标,坚持常规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查找不足与指导整改相结合,加强对各区局队及各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北京局对各区局队的巡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查结果的运用,将巡查工作与对各区局队的考核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首善标准、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深化符合首都特点的统计现代化改革


北京市统计系统将以此次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和扩大统计督察整改成果,推动首都统计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攻坚发力,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切实贯彻“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北京市统计系统对做好首都统计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的认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与北京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紧抓实、抓细抓好。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增强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北京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二)聚焦突出问题,持续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按照国家统计督察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压力不减、尺度不松,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建立整改情况“回头看”制度,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任务,继续实施动态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按时见底清零。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日常工作检验整改成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夯实防惩责任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坚守统计调查工作的红线、底线,完善统计法律法规配套制度,着力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统计监督职责,以完善制度提高监督水平,以健全机制规范监督手段,以立足长远加强监督成效,不断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扩大统计普法宣传广度,强化统计巡查指导,夯实基层基础和统计队伍建设,推动北京市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


(四)坚持首善标准,推动北京统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深入推进统计改革创新,统筹做好首都经济运行动态监测与预判分析,着力提高经济形势研判分析实效,全面反映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健全统计监测分析体系。聚焦落好“五子”等中心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两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五新”领域、“高精尖”产业结构的统计监测,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为全市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提供统计服务。强化民生保障监测,充分发挥好“七有”“五性”指标体系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评价的作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统计中应用,提升统计服务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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