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36.7%(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9年同期增长36.9%,两年平均增长17%。
分经济类型看,1-10月,国有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3.5%;股份制企业增长28.8%;“三资”企业增长51.7%。
分轻重工业看,1-10月,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5倍;重工业增长2.6%。
分行业看,1-10月,在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5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在主要工业行业中,医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3.2倍;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20.8%;汽车制造业下降9%;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1.2%;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0.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8%。
从主要工业产品看,1-10月,全市生产汽车114.5万辆,比上年同期下降13.3%。其中,轿车42.9万辆,下降17.3%;载货汽车46.9万辆,下降10.6%。生产微型计算机477.3万台,增长16.8%;生产手机9789.4万台,增长25%;生产智能电视318.1万台,增长43.8%。
1-10月,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8%,比上年同期回落1.3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1949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1%。其中,实现出口交货值2359.9亿元,增长84.1%;实现内销产值17132.4亿元,增长16.7%。
2020年以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单位:%
附注:
一、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按照《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北京统计部门经过审核,汇总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经国家统计局统一审核评估后对外发布。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的指标,而是通过相关统计指标计算出来的。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指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作为总量指标计算出来的,反映一定时期全国或某一地区工业生产增减变动的相对数,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