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统计数据 > 数据解读

2015年我市接待旅游总人数2.73亿人次

字号:      分享:
日期: 2016-01-21 10:06     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15年,我市旅游业总体运行良好,旅游接待量和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接待旅游总人数2.7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4.3%;实现旅游总收入4607.1亿元,增长7.6%。

 

  国内旅游市场持续增长。2015年,接待国内游客2.69亿人次,增长4.4%;实现国内旅游总收入4320.3亿元,增长8.1%。其中,外地来京游客1.63亿人次,增长4.1%;旅游总消费3933.0亿元,增长8.4%。北京居民在京游1.06亿人次,增长4.9%;旅游总消费387.3亿元,增长5.2%。

 

  入境旅游市场降幅收窄。2015年,接待入境游客420.0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8%,降幅比上年缩小3.2个百分点。其中,接待港澳台游客62.4万人次,增长0.7%;接待外国游客357.6万人次,下降2.2%。实现旅游外汇收入46.0亿美元,同比下降0.1%。

 

接待入境游客情况

 

 

    

  入境旅游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1)星级饭店及其以外限额以上(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及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限额以下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3)其他住宿设施。

 

  二、采集渠道

 

  (1)星级饭店及其以外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数据;         (2)限额以下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住宿设施接待的入境旅游者人数,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推算取得。

 

  三、指标解释

 

  入境旅游者人数:指来中国(大陆)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且在中国(大陆)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至少停留一夜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等。入境旅游者不包括以下人员:(1)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行人员;(2)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交人员以及随行的家庭服务人员和受赡养者;(3)常住我国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4)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我国口岸的中转旅客;(5)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6)回大陆定居的港澳台同胞。

  

  

  

  

  

  

  

  

  

  

  

关于我们 站点地图 建设意见 法律声明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邮编:101118
统一对外咨询电话:010-55535000(北京市统计局)
010-55533518(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010-56249676(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承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发展促进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2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27  京ICP备05007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