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稳步增长,投入强度保持较高水平。全市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3278.4[1]亿元,比上年增加331.3亿元,增长11.2%;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2]之比)为6.58%,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3]。
分活动类型看,全市基础研究经费503.2亿元,比上年增长6.5%;应用研究经费867.1亿元,增长15.2%;试验发展经费1908.1亿元,增长10.8%。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558.6亿元,比上年增长13.5%;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1219.1亿元,增长9.1%;高等学校经费410.7亿元,增长12.2%;其他主体经费90.0亿元,下降0.9%。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47.5%、37.2%和12.5%。
分行业看,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735.0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566.8亿元,增长30.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467.7亿元,增长6.1%,其中,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97.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十亿元的行业大类有8个,与上年保持一致,这8个行业经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为90.4%(详见附表)。
附表: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附表
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行业 | R&D经费 | 增速 |
采矿业 | 5.6 | -16.6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4] | *** |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 *** | ***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2.8 | -32.8 |
制造业 | 452.6 | 5.7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5 | -14.7 |
食品制造业 | 3.1 | 67.1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1.7 | 13.1 |
纺织业 | 0.4 | -0.8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0.1 | -43.7 |
家具制造业 | 0.4 | 36.8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0.2 | 8.8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1.3 | 4.1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0.4 | 123.3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1.6 | 153.1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2.7 | -32.7 |
医药制造业 | 67.0 | -20.0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 |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0.7 | 1.1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8.8 | 54.2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1.8 | 102.0 |
金属制品业 | 2.2 | -64.3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4.2 | -16.3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53.9 | 36.4 |
汽车制造业 | 68.6 | 90.2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19.7 | 10.2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7.4 | -16.1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68.2 | -2.0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13.9 | 28.4 |
其他制造业 | 1.9 | -53.8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0.3 | 905.5 |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0.4 | 15.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9.4 | 59.0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2.5 | 205.3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6.2 | 40.1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0.7 | 8.1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735.0 | 6.3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35.2 | -1.9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133.0 | -39.7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66.8 | 30.2 |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202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3]2023年北京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根据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最终结果修订为6.22%。
[4]在可能根据数据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时,予以屏蔽处理,以***表示。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研究 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
应用研究 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相关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