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87元,同比名义增长4.2%,扣除价格因素(按照CPI上涨0.7%)实际增长3.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72元,同比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21元,同比增长5.8%。
一、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
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426元,同比增长4.6%,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上涨3.1个百分点,全市稳岗促就业政策持续落实,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政策及时落实,带动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604元,同比增长4.3%,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上涨0.8个百分点,全市基本民生保障扎实有力,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低保补贴等标准连年上调,2026年育儿补贴申领启动,助推居民转移净收入提高。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一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21元,同比增长5.8%,快于城镇居民1.9个百分点。分结构看,农村居民四项收入增长均快于城镇,一是就业基本面稳定,全市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城市就业岗位、公益性岗位就业规模扩大,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6.1%。二是生产经营活动平稳有序,多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稳步推进,带动农民增收,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4.8%。三是土地流转活跃度较高,全市规范推进土地流转、整合低效闲置资产等方式,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4.1%。四是民生兜底保障能力持续健全,养老金、救助类补贴继续上调,农业补贴保障到位,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