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的改革》(国统字(2003)70号)的规定,近日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06年北京GDP初步核实情况如下:
2006年GDP现价总量为7870.3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5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8%,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98亿元,增长速度为0.6%,与初步核算数相同;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191.5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25.7亿元,增长速度为10.5%,比初步核算数下降2.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为5580.8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75.7亿元,增长速度为14.1%,比初步核算数提高2.2个百分点。按初步核实计算的GDP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1.3%,第二产业占27.8%,第三产业占70.9%。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注]:初步核算数在12个月份的进度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计算,在次年1月20日左右发布,以前称为初步统计数;初步核实数在统计年报资料基础上计算,在次年7月份发布,以前称为年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