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 京 市 水 务 局
北京市2015年及“十二五”时期能耗水耗公报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牢牢把握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将节能降耗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的重要途径,在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15年及“十二五”期间全市能耗、水耗数据公布如下。
一、2015年全市能源、水消耗情况
2015年,全市能源消费量为6850.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0.3%,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2015年万元GDP能耗0.3374吨标煤,下降6.17%;全市用电总量为95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电耗469.2千瓦时,下降4.87%。
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1564.7万吨标煤(按当量值计算),同比下降7.3%。按可比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8.16%。
2015年分产业能耗及变化情况见表1。
表1 2015年全市分产业能耗及变化情况
全市 |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煤) |
万元增加值能耗(吨标煤) |
|||
消费量 |
增长(%) |
结构(%) |
单耗 |
增长(%) |
|
合计 |
6850.7 |
0.3 |
100.0 |
0.3374 |
-6.17 |
第一产业 |
90.7 |
-1.1 |
1.3 |
0.7637 |
9.51 |
第二产业 |
1886.5 |
-5.6 |
27.5 |
0.4183 |
-8.63 |
第三产业 |
3329.5 |
2.9 |
48.6 |
0.2124 |
-4.84 |
生活消费 |
1544.0 |
2.6 |
22.6 |
|
|
2015年,全市水资源消费量38.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9%;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水耗18.81立方米,下降4.67%。
二、“十二五”时期全市能源、水消耗情况
“十二五”时期,我市万元GDP能耗由“十一五”末的0.4506吨标煤下降到2015年的0.3374吨标煤,累计下降25.08%,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万元GDP能耗降低17%的目标,是全国唯一连续十年超额完成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的省级地区,工作成效领跑全国。全市以年均1.5%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7.5%的经济增长,平均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2,比“十一五”时期低0.21。同时,“十二五”时期各区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十二五”时期,我市万元GDP水耗由“十一五”末的24.94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18.81立方米,累计降低24.54%,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万元GDP水耗降低15%的目标。
表2 “十二五”时期全市万元GDP能耗、水耗情况
|
2010年 |
“十二五”时期计划降低(%) |
2015年 |
“十二五”时期实际降低(%) |
万元GDP能耗(吨标煤) |
0.4506 |
17 |
0.3374 |
25.08 |
万元GDP水耗(立方米) |
24.94 |
15 |
18.81 |
24.54 |
注:万元GDP能耗和水耗累计下降率均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
指标解释及说明
1.能源消费总量:指报告期内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损失量-回收利用量+输配损失量。
能源消费通常按实物量计算。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是将各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按照其热值折算为标准煤。
“十二五”时期能耗数据及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能源核算改革的统一要求,2014年起能耗数据按新口径核算,同时调整历史数据。
2.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其计算方法是用能源消费总量除以GDP(或增加值)。为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对GDP(或增加值)的影响,采用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变化幅度。
3.2015年能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水耗数据为年度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