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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半年北京市能耗、水耗情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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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8-18 15:13     来源:

北  京  市  统  计  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  京  市  水  务  局

2006年上半年北京市能耗、水耗情况公报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效果,能耗、水耗水平进一步降低。现将上半年全市能耗、水耗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能源消耗情况


  2006年上半年,全市能源消费量为2830.0万吨标准煤(以下简称标煤),比上年同期增长4.0%。其中,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为44.0万吨标煤,增长0.9%;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为1374.6万吨标煤,增长3.0%;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为947.4万吨标煤,增长4.6%;全市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为464.0万吨标煤,增长6.0%。
  按现行价格计算,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80吨标煤。其中第一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30吨标煤;第二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42吨标煤;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0.37吨标煤。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80吨标煤,比上年同期下降7.0%。其中,第一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1.32吨标煤,增长6.5%;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为1.39吨标煤和0.38吨标煤,下降11.5%和5.0%(见下表)。

 

上半年全市分产业能耗及变化情况

 

能源消费量(万吨标煤)

万元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按现行价格计算

按可比价格计算

2006年

2005年

增长(%)

2006年

2005年

2006年

2005年

增长(%)

合计

2830.0

2721.9

4.0

0.80

0.86

0.80

0.86

-7.0

第一产业

44.0

43.6

0.9

1.30

1.24

1.32

1.24

6.5

第二产业

1374.6

1334.9

3.0

1.42

1.57

1.39

1.57

-11.5

第三产业

947.4

905.7

4.6

0.37

0.40

0.38

0.40

-5.0

生活消费

464.0

437.0

6.0

   

 

   
  上半年,我市全社会用电总量为290.56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7.45%。全市万元GDP(现价)电耗821.27千瓦时。按2005年可比价计算,全市万元GDP电耗819.22千瓦时,同比下降4.3%。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1201.1万吨标煤(按当量热值计算),万元增加值(现价)能耗为1.49吨标煤;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46吨标煤,同比下降12.95%。


  二、全市水资源消耗情况


  上半年全市水资源消费量为15.6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2%,万元GDP(现价)水耗为44.1立方米。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水耗为44.0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2%。



附:指标解释及说明


  1. 能源消费总量:指报告期内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三部分。
能源消费通常按实物量计算。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是将各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按照其热值折算为标准煤。
  2. 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其计算方法是用能源消费总量除以GDP(或增加值)。为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对GDP(或增加值)的影响,采用可比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制度要求,自2006年起,采用2005年的可比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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