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北京市顺利完成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准备、现场登记、复查、主要数据汇总等工作。现将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全市常住人口达到1961.2万人
这次人口普查北京市共登记常住人口1961.2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3万人,增长44.5%。平均每年增加60.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
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5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外省市来京人员增加447.7万人,平均每年增加44.8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6%。外来人口在常住人口中的比重由2000年的18.9%提高到2010年的35.9%。外来人口增长是我市常住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家庭户平均户规模继续缩小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668.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39.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3.6%。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1人减少了0.46人。家庭户规模缩小,主要是由于生育水平不断下降、生活观念发生变化、人口迁移流动增加等因素的影响。
三、常住人口性别比略有下降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012.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 51.6%;女性为948.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8,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相比略有下降。
四、人口年龄构成发生变化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8.7万人,占8.6%;15-64岁人口为1621.6万人,占82.7%;65岁及以上人口170.9万人,占8.7%。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减少15.7万人,比重下降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增加563.4万人,比重上升4.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56.6万人,比重上升0.3个百分点。
另外,60岁及以上人口24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2.5%,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75.9万人,比重没有变化。
五、各少数民族人口占常住人口的4.1%
北京市有56个民族,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8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0.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1%。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82.7万人,增长44.9%;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1.6万人,增长36.8%。各少数民族人口中,排名前四位的依次是满族、回族、蒙古族和朝鲜族,这4个民族的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7.3%。
六、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
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的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10年提高到2010年的11.5年。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6839人上升为3149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3165人下降为2122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380人下降为3139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16963人下降为9956人。
全市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3.3万人,文盲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口所占比重)为1.7%。与200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4.5万人,文盲率下降2.6个百分点。
七、城镇人口比重进一步提高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85.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5.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4.0%。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5个百分点。表明2000年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八、79.5%的人口集中在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
分功能区看,城市功能拓展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常住人口最多,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8.7%;其次是城市发展新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占30.8%;首都功能核心区(东城区、西城区)、生态涵养发展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常住人口较少,所占比重分别为11%和9.5%。
分区县看,朝阳区常住人口最多,为354.5万人,其次是海淀区和丰台区,分别为328.1万人和211.2万人,这三个区集中了全市45.6%的常住人口。此外,昌平区、大兴区、西城区和通州区的常住人口总量也都突破百万。
九、接受普查登记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情况
这次人口普查首次将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纳入普查范围。参与普查登记的人员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我市居住三个月以上或能够确定将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但不包括出差、旅游等在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这次普查中,居住在我市并接受普查登记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为107445人,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8045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500人、台湾地区居民7772人,外籍人员911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