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普办稳步推进普查人员选聘和培训工作
为切实做好普查人员选聘培训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强化人员管理、规范工作纪律,市人普办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普查人员选聘培训工作的标准要求、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为各区普查机构抓好普查人员选聘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利指导和有益遵循。
1.明确选聘培训标准和内容。市人普办根据全市普查人员选聘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对普查人员选聘的原则及途径、条件、数量和时间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区人普办组织培训的主体责任,规范了培训的组织方式、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重点强调了人员信息管理、考勤考评管理、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沟通管理和证件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对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
2.推进选聘培训工作落实落细。市人普办根据国务院人普办要求,结合北京工作实际和进度安排,持续推动全市普查人员选聘培训工作不断向深处走、往实处落。要求各区人普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把关,落实选聘要求,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要精心组织,提高培训质量,结合自身特点,精心设计教案;要因地制宜,强化基础保障,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切实稳定普查人员队伍;要压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把选聘培训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精准掌握选聘培训情况。市人普办为全面掌握全市普查人员基本情况,切实加强对普查人员的管理,建立了定期上报工作制度。市人普办在检查指导各区培训方式上进行尝试和创新,先后两次组织各区及经开区开展普查综合业务培训轮讲,在为各区搭建沟通交流、互学互鉴平台的同时,及时掌握了各区普查人员的培训准备情况,并计划采取现场督导的方式,分赴各区培训会现场进行督查,为各区高质量做好综合业务培训工作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