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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表中的“普查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居住地”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0-10-29 17:00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1.在本普查小区:指普查时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的人。如果在本普查小区拥有一套以上的住房,可确定其中一处进行登记。


2.在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普查小区,普查时点居住在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的人。


3.在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普查小区,普查时点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其他村(居)委会的人。


4.在本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普查小区,普查时点居住在本县(市、区、旗)的其他乡(镇、街道)的人。


5.其他县(市、区、旗):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普查小区,居住在本县(市、区、旗)以外地区的人,还需选填普查时点居住地所在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的具体名称。


6.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户,普查时点居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人。


7.在国外:指户口登记地在本户,普查时点居住在国外的人。


如果您不清楚相关地域的具体范围,可以联系普查人员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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