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0-10-29 17:00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1)计算截止到普查标准时点,被登记人离开户口登记地(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时间。
(2)如果被登记人的户口登记地在本村(居)委会,且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或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则选填“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
(3)若常年外出的人由于农忙或节假日等原因偶尔回家(回家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或疫情原因推迟外出的,从第一次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开始计算。
(1)计算截止到普查标准时点,被登记人离开户口登记地(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时间。
(2)如果被登记人的户口登记地在本村(居)委会,且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或本村(居)委会其他普查小区,则选填“没有离开户口登记地”。
(3)若常年外出的人由于农忙或节假日等原因偶尔回家(回家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或疫情原因推迟外出的,从第一次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