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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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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06 14:28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近期将启动本年度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流程


  1.时间:7月6日(周二)—7月26日(周一)


  2.注册登录、填报信息。申报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实名注册进入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上传业绩成果(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


  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函(见附件2)后,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委托函需在申报阶段上传系统。


  3.提交工作单位审核。申报人在成功提交申报信息后,下载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诚信承诺书、公示模板等材料,并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后,提交工作单位审核。


  4.工作单位推荐及公示。申报人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信息表、履职情况及相关业绩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申报信息表上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在申报信息表和公示材料上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


  5.申报人提交网上审核。申报人在申报截止时间(7月26日)内将申报信息表、诚信承诺书、公示材料等逐页拍照上传系统,并点击确认申报信息后,等待工作人员后台审核。申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上传和确认操作。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补正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需工作单位重新公示后上传系统。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别提醒:申报人应为下一步单位审核公示预留充足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免影响后续申报。建议申报人7月15日前完成申报信息提交,报工作单位审核,7月22日前完成公示,并在申报截止时间7月26日前完成上传公示等材料、提交网上审核。


  二、缴费


  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申报系统“我的申报状态”提示或通知进行网上缴费操作。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缴费成功后即为完成申报。根据京发改〔2013〕2512号文件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每人700元。


  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网上支付成功后,“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请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记不要重复支付。


  三、答辩


  时间预计安排在9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审要求


  1.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如已取得职称也一并撤销,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同时依法依规追究工作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2.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届时将确定现场答辩的相关防疫要求,并将提前通过申报系统、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申报人,请申报人重点关注。


  联系人:李璟


  联系电话:83547060



  附件:1. 上传材料要求

     2. 委托函(模版)



北京市统计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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