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专题 > 北京市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评 > 通知通告

2017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字号:      分享:
日期: 2017-05-23 11:30     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附件:1.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暂用) 

     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暂用) 

     3.《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考试大纲(2012年) 

    

    

    

                                     2017年5月9日 

    

    

    

    

    

    

    

  附件1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2010年暂用)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运用统计方法、统计法规等有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根据不同要求进行数据描述、参数估计,并对数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能力;根据统计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统计和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统计方法 

    1.根据统计学的定义,掌握统计学中的几个基本概念(变量、数据、数据类型),了解数据来源的主要渠道,掌握常用搜集数据的方法、特点及应用条件。 

    2.根据数据的类型,选择不同的统计图表对数据进行描述,使用不同的统计量反映数据的集中趋势、离散程度。 

    3.根据样本统计量的抽样分布,对总体参数进行估计;根据影响样本量的主要因素,确定恰当的样本量。 

    4.运用时间序列的分析指标、分析方法,对社会经济现象随时间变化的状况进行研究和预测。 

    5.根据统计指数的原理和方法,通过编制综合指数,分析社会经济现象的综合变动情况。 

    (二)统计法规 

    1.把握统计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效力和基本原则。 

    2.把握统计执法检查的对象、主要内容、机构和统计执法检查员的主要职责和职权以及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3.根据统计行政处罚的特征、基本原则及实施机关,判断适用统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采取相应的统计行政处罚措施。 

    4.根据统计行政处分的适用对象、实施机关,判断适用行政处分的违法行为种类,采取相应的统计行政处分措施。 

  5.把握统计法关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我国现行统计调查设计与管理、统计标准与分类、行业统计、专业统计、住户调查和价格统计知识,进行宏观经济分析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统计调查制度管理与设计 

    (1)根据我国现有统计调查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分析判断统计调查设计在提高我国统计数据质量中的作用。 

    (2)根据我国现有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即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分析判断该体系对提高我国统计数据质量的作用。 

    (3)根据我国现有统计调查的主要方法(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以及其他非全面调查),分析判断各种方法的优缺点,判断在统计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范围和作用。 

    (4)根据我国现有统计标准和分类,分析这些统计标准和分类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在统计中正确使用。 

    2.国民经济行业统计 

    根据国民经济各行业(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统计范围、调查单位和调查方法,计算主要统计指标,判断统计口径范围,分析和判断它们在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中的影响和作用。 

    3.专业统计 

    根据专业统计(能源统计、财务统计、劳动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口统计、科技统计、社会统计等)的统计范围、调查单位和调查方法,计算主要统计指标,判断统计口径范围,分析和判断它们在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中的影响和作用。 

    4.住户调查与价格统计 

    根据城乡住户调查和价格统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计算主要统计指标,判断指标关系,选择基础数据的调查方法,分析判断它们在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中的影响和作用。 

    

    

    

    

    

    

    

    

    

    

    

  附件2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2010年暂用)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运用统计方法、经济学基础理论、会计基础知识等有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根据不同要求进行数据描述、参数估计、假设检验,并对数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根据统计和会计资料进行经济判断和分析。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统计方法 

    1.根据统计学的定义,掌握统计学中的几个基本概念(变量、数据、数据类型),了解数据来源的主要渠道,掌握常用搜集数据的方法、特点及应用条件。 

    2.根据数据的类型,选择不同的统计图表对数据进行描述,使用不同的统计量反映数据的集中趋势、离散程度。 

    3.根据样本统计量的抽样分布,对总体参数进行估计;根据影响样本量的主要因素,确定恰当的样本量。 

    4.根据假设检验的基本原理,对总体参数(均值、比例)进行假设检验。 

    5.根据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对现象之间的数量关系进行研究和分析。 

    6.运用时间序列的分析指标、分析方法,对社会经济现象随时间变化的状况进行研究和预测。 

    7.根据统计指数的原理和方法,通过编制综合指数,分析社会经济现象的综合变动情况。 

    (二)经济学基础知识 

    1.需求、供给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1)根据恩格尔系数分析需求结构和富裕程度,根据恩格尔曲线分析可支配收入对于不同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2)运用需求函数和价格需求弹性分析价格变化对需求量的影响。 

    (3)根据供给法则、供给函数和价格供给弹性分析价格对供给量的影响,包括理解供给法则例外的几种商品。 

    (4)根据供求法则推导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的变动。 

    2.市场失灵与政府的微观经济政策 

    (1)根据外部性垄断、公共物品及信息不充分和信息不对称分析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与后果。 

    (2)运用科斯定理分析政府消除外部性的微观经济政策和产权制度改革;从政府对垄断进行公共管制分析国家反垄断经济政策;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个方面界定政府干预的范围。 

    3.宏观经济运行与生产总量的衡量 

    (1)根据宏观经济流程分析不同部门在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根据三个国民经济恒等式分析不同部门框架下宏观经济均衡关系;根据储蓄与投资差关系分析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成因。 

    (2)根据国民经济恒等式分析国民经济总量的平衡关系,衡量支出法GDP和收入法GDP;根据潜在GDP与实际GDP的关系分析宏观经济“过冷”和“过热”的原因;根据核算的全面性和国民福利角度分析以GDP为核心的国民收入核算的缺陷。 

    4.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均衡与国民收入的决定 

    (1)根据总需求与总产出的关系分析均衡产出及存货变动机制;根据消费函数分析收入与消费的关系,根据边际消费倾向分析收入变动对消费的影响;根据储蓄函数分析收入与储蓄的关系;根据政府部门在国民收入决定中的作用分析政府采取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根据边际消费倾向分析投资乘数和政府购买乘数;运用乘数原理分析政府赤字预算对于经济增长的刺激作用。 

    (2)根据货币需求的种类分析总体货币需求;根据货币需求函数分析利率和收入对货币需求的决定作用,根据货币需求分析流动性陷阱的形成及其危害;根据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分析货币供给,根据货币乘数分析存款准备金率对货币供应的影响。 

    (3)运用投资函数分析利率与投资的关系;根据利率变动与国民收入变动的关系分析利率作为经济杠杆的重要作用;根据产品市场均衡和货币市场均衡分析均衡利率的形成。 

    5.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 

    (1)根据四大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内涵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的互补关系和替代的关系,特别是经济增长与充分失业之间的互补关系以及短期内充分就业与稳定价格之间的替代关系;通过这些关系分析经济政策目标选择的依据。 

    (2)根据财政政策的主要工具和类型分析紧缩性和扩张性财政政策的作用及其适用条件。 

  (3)根据货币政策的工具和类型分析不同类型的货币政策的作用及适用条件。 

  (4)根据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产生作用的途径分析其不同效应和两种政策组合使用的必要性,以及四种组合基本方式的适用条件。 

    6.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经济运行 

    (1)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平衡关系分析国际间经济交易的主要途径和对外经济关系;根据实际汇率、购买力平价和利率水平分析汇率变化的短期因素和长期因素;根据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分析汇率变化对于对国际收支平衡的影响。 

    (2)根据净出口函数分析影响进、出口贸易的因素。 

    (3)根据净资本流出函数分析利率水平与国际资本流动的关系;根据进口规模与储备资产的关系界定适度储备资产的规模。 

    (4)根据溢出效应和回振效应分析国家间经济互动。 

    7.通货膨胀 

    (1)根据价格水平上涨的数量界限划分不同类型通货膨胀;根据收入分配、经济效率和产出分析通货膨胀对经济的各种影响;根据短期和长期菲利普斯曲线分析短期内和长期内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关系。 

    (2)根据需求拉动、成本推动和结构性通货膨胀理论分析通货膨胀的成因。 

    8.经济增长与经济波动 

    (1)运用主要的经济增长模型分析各种因素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2)运用经济增长理论分析我国科教兴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涵以及经济增长方式转换的途径。 

    (3)运用经济周期理论分析反经济周期政策的适应条件。 

    (三)会计基础知识 

    1.根据会计的基本职能、基本原则、核算内容、核算程序,分析判断基层单位会计核算基础及对经济统计数据质量的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判断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及对统计工作的影响。 

    3.正确判断会计与统计采用的核算单位。 

    4.根据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成本费用明细核算表)编制方法和会计项目,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正确判断会计核算项目与财务统计指标、国民经济核算之间的相关关系。 

    5.根据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确认标准、资产和负债分类、折旧政策等,准确把握基层单位会计与宏观统计对资产负债的核算方法、价格和核算范围。 

    6.根据会计利润表、成本费用核算表,分析判断会计与经济统计的生产范围,掌握利润表、成本计算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核算资料在宏观统计,特别是GDP核算中的应用。 

    7.根据会计报表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获利能力,正确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 

    

  《统计工作实务》科目 

    一、考试目的 

    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我国现有统计调查设计与管理、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标准与分类、国民经济核算、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住户调查和统计整理与分析报告等统计实务知识进行宏观经济分析的能力;根据统计和国民核算资料解决统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统计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统计和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统计法规 

    1.把握统计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效力和基本原则。 

    2.把握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认定机关及许可程序。 

    3.把握统计执法检查的对象、主要内容、机构和统计执法检查员的主要职责和职权以及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4.根据统计行政处罚的特征、基本原则及实施机关,判断适用统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采取相应的统计行政处罚措施。 

    5.根据统计行政处分的适用对象、实施机关,判断适用行政处分的违法行为种类,采取相应的统计行政处分措施。 

    6.把握统计法关于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7.把握统计行政复议机构、范围及有关复议的管辖和复议程序。 

    8.根据统计行政诉讼的起诉,受案范围,依法进行统计行政应诉。 

    (二)统计实务 

    1.统计调查设计与管理 

    (1)根据我国现有统计调查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分析判断统计调查设计在提高我国统计数据质量中的作用。 

  (2)根据我国现有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即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分析判断该体系对提高我国统计数据质量的作用。 

  (3)根据我国现有统计调查的主要方法(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以及其他非全面调查),分析判断各种方法的优缺点,判断在统计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范围和作用。 

    (4)根据我国现行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制度,分析判断其对提高我国统计数据生产透明度的作用。 

    (5)根据我国现有统计标准和分类,分析这些统计标准和分类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中正确使用。 

    2.国民经济核算 

    (1)根据国内生产总值三种核算方法,分析判断三种方法的基本特点及其相互关系,分析GDP在宏观经济分析和中长期规划制定中的作用。 

    (2)根据我国目前投入产出表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分析投入产出表的平衡关系及其与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关系,编制投入产出表,判断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3)根据我国目前资金流量表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分析资金流量表的平衡关系;分析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之间的关系;分析居民总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关系;应用资金流量表进行经济分析;编制资金流量表,判断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4)根据我国目前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分析国际收支平衡表在计算国民总收入和国民可支配收入中的作用,分析国际收支平衡状况;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5)根据我国目前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分析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主要平衡关系以及资产负债差额、国民财产的计算关系。 

    3.国民经济行业统计 

    根据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统计范围、调查单位和调查方法,计算主要统计指标,判断统计口径范围,分析和判断它们在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中的影响和作用。 

    4.专业统计 

    根据专业统计的统计范围、调查单位和调查方法,计算主要统计指标,判断统计口径范围,分析和判断它们在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中的影响和作用。 

    5.住户调查与价格统计 

    根据城乡住户调查和价格统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计算主要统计指标,判断指标关系,选择基础数据的调查方法,分析判断它们在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分析中的影响和作用。 

    

    

    

    

    

    

    

    

    

    

    

    

    

  附件3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遵循突出能力考核的原则,以统计工作流程为主线,全面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统计调查设计 

    1.准确把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统计用户需求,熟悉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和分类标准,围绕特定统计调查目的,规范设计统计指标和调查表式或问卷,准确界定统计调查单位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划分统计调查范围。 

    2.熟悉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利用行政记录等数据收集方法的利弊及相互联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要求的调查单位,选择有效的统计调查方法和数据采集方法。 

    3.掌握各种抽样技术,能够根据特定的调查总体、调查目的和调查条件,拟定抽样方案,确定具体精度要求和样本量,选择合适的抽样方式和现场采样方法。 

    4.熟悉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规定,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具体统计调查方案的效率、成本和可行性进行恰当的评估。 

    (二)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 

    1.了解国家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至少掌握一种国民经济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如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电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等。至少掌握一种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如能源统计、财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对外经济贸易统计、财政金融统计、人口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社会统计、科技统计、自然资源与环境统计、住户调查统计和价格统计等。 

    2.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调查单位、调查指标和调查方法等原则要求,结合实际拟定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工作方案。 

    3.熟悉本专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能够组织实施较大规模的统计调查项目。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或者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复杂疑难问题。 

    4.能够综合运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对采集、整理、汇总过程中的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和校验。 

    (三)数据汇总与整理 

    1.能够总体把握数据汇总与整理工作的全过程,根据统计用户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汇总与整理方案。 

    2.熟悉逻辑审核、相关分析等主要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方法,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基础数据存在的问题。 

    3.掌握一种常用统计数据处理软件,如EXCEL、SPSS、SAS、STATA和R等,根据统计分析的需要对调查数据进行加工处理。 

    4、能够组织编辑统计资料或数据报告。 

    (四)统计分析 

    1.熟知常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功能及适用条件,能够针对普通数据、纵向数据和面板数据,选择恰当的分析方法,如时间序列分析、多元统计分析等。 

    2.基于统计数据,能够熟练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建立统计模型,进行定量分析。 

    3.能够运用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理论,正确运用统计指标,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其变化,评估政策效果。 

    4.能够撰写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或论文。 

    (五)国民经济核算 

    1.掌握国民经济核算的功能,熟悉国民经济核算的主要原则。 

    2.掌握国内生产总值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表、投入产出表等基本核算表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3.理解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等国民经济核算主要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及其相互关系。 

    (六)统计法规 

    1.全面掌握《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规的主要内容,熟知统计部门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 

    2.清楚了解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3.能够识别统计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选择对应处理措施。 

    

关于我们 站点地图 建设意见 法律声明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邮编:101118
统一对外咨询电话:010-55535000(北京市统计局)
010-55533518(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010-56249676(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承办单位:北京市统计发展促进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2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27  京ICP备05007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