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步伐坚实 区域发展指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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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结果显示,2022年京津冀区域发展指数达145.0(以2014年为基期),比2021年提高5.1。其中,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是主要支撑力量和上升动力,分指数为176.7和165.1,分别比2021年提高11.6和7.7;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分别为131.3和132.8,提高3.1和3.3。
2014—2022年京津冀区域发展指数
一、创新水平快速提升,集聚高质量发展动能
区域创新发展指数为176.7,比2021年提高11.6,研发投入强度持续提升,创新产出与效率继续提高。
2022年,京津冀区域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4260.9亿元,同比增长7.9%;R&D经费投入强度为4.25%,比2021年提高0.1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7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为6.83%,位居全国首位。区域每万常住人口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为57.9人年,较2021年增长12.3%,河北增速居区域首位,增速达26.8%。区域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58.1万件,每万常住人口拥有量53件,其中北京218.7件,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区域技术合同成交突破万亿(1.1万亿元),同比增长17.1%。创新带动产出效率继续提高,区域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万亿元,劳动生产率达到18.6万元/人,同比增长5.5%。
二、协同联动日益增强,生产要素加快流动互通
区域协调发展指数为131.3,比2021年提高3.1,空间联系更加频繁,企业区域内布局加快,协同联动网络越织越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2022年,区域空间联系强度较2021年提高5.6%,京津双城核心地位突出,北京—廊坊、北京—天津、天津—廊坊联系强度在京津冀各城市间排名前三。三地企业在区域内跨省(市)设立分支机构8200家,增长8.7%。北京输出津冀技术合同5881项,比2021年增加447项,成交额356.9亿元,增长1.9%。2014年以来区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持续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2014年的2.9:1下降至2022年的2.6:1。
三、绿色发展成效明显,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区域绿色发展指数为165.1,比2021年提高7.7,节能降耗逐步深入,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2022年,按可比价计算,北京、天津、河北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分别下降3.6%、2.0%、3.9%。区域PM2.5平均浓度降至37微克/立方米,其中北京降至十年最低水平、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津、河北同比分别下降5.1%、5.2%。京津冀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断面比例达78.0%。
四、开放领域波动恢复,对外贸易增势良好
区域开放发展指数受到近年外部环境变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2022年指数为119.1,比2021年降低0.2。
2022年,区域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50.2亿美元,京津冀三地分别为174.1亿美元、59.5亿美元和16.6亿美元。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20.7亿美元,三地分别为60.0亿美元、33.1亿美元和27.6亿美元。区域货物进出口总额7575.8亿美元,增长10.2%;京津冀三地分别为5465亿美元、1267.6亿美元和843.2亿美元,北京和河北分别增长16%和0.6%。
五、民生共享红利释放,居民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区域共享发展指数为132.8,比2021年提高3.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推进。
从交通领域看,2022年区域铁路里程密度为509.5公里/万平方千米,同比增长2.2%,京唐城际铁路、京滨城际铁路宝坻至北辰段正式开通运营;高速公路里程密度达501.4公里/万平方千米,较2014年增长36.4%。从公共服务看,区域人均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支出7790.9元/人,同比增长7.3%,京津冀三地分别为13801.7元/人、8818.3元/人和5822.8元/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为9.4人,增长3.7%,三地分别增长1.5%、3.0%和5.2%。从社会保障看,区域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464万人,比2021年增加149.4万人,京津冀三地分别为2056.1万、971.7万和5436.2万人,分别增加36.9万、34.6万和77.9万人。
附注1.京津冀区域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注:根据2022年相关部门实际利用外资统计口径变化,将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额更名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权重(%)
创新发展
创新投入
每万常住人口R&D人员全时当量
3
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
3
创新产出
每万常住人口拥有有效发明专利量
3
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全国比重
3
高技术产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新产品销售收入比重
2
创新效率
每亿元R&D经费的专利授权量
3
劳动生产率
3
协调发展
区域协调
区域GDP占全国比重
2
省(市)级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差距
2
城市群空间联系强度
2
城乡协调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2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2
要素流动
现代化首都都市圈中的通勤圈人口规模
2.5
北京流向津冀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流向外省市技术成交总额的比重
2.5
京津冀各地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在另外两地设立分支机构总数
2.5
区域间铁路货物交流量
2.5
绿色发展
绿色投入
节能环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
2
绿色生产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3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
3
节能环保产业产值
3
生态环境
PM2.5平均浓度
3
森林覆盖率
3
京津冀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的断面比例
3
开放发展
双向投资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3.5
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
3.5
贸易开放
货物进出口总额
3.5
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比重
3.5
人员往来
对外劳务合作年末在外人数
3
入境旅游人数
3
共享发展
公共服务共享
人均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2.5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
2.5
中小学专任教师与在校生之比
2.5
基础设施共建
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2.5
高速公路里程密度
2.5
铁路里程密度
2.5
社会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5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5
2.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指R&D经费支出与GDP之比。
劳动生产率:指地区生产总值与平均就业人口的比值,增速按现价计算。
技术合同成交额:指已登记技术合同约定标的金额的总和。
城市群空间联系强度:采用引力模型对其进行测度,公式为,式中Rij为城市i与城市j之间的经济联系强度,Dij为城市i与城市j之间公路运营距离;Pi、Pj分别表示城市i和城市j的常住人口,Vi、Vj分别表示城市i和城市j的地区生产总值。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京津冀各地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在另外两地设立分支机构总数:指北京在津冀设立分支机构与天津在京冀设立分支机构、河北在京津设立分支机构数的总和。分支机构指规模以上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分公司、分部、分厂、分店等)。
节能环保产业产值:指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节能环保产业产值。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指一个日历年内各日细颗粒物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货物进出口总额:指实际进出我国海关并能引起我国境内物质资源增加或减少的进出口货物总金额。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指合同外资金额的实际执行数,外方投资者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规定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和企业投资总额内外方投资者以自己的境外自有资金实际直接向企业提供的期限1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
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合计。
卫生技术人员:指由医疗卫生机构支付工资的全部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中现任职务为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之和。
3.京津冀区域发展指数测算方法
以2014年作为基期并设指数值为100,通过时序变化,观察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5个分领域指标值的变动趋势。分别计算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5个分指数,然后合成为京津冀区域发展总指数。
(1)权重确定
一是对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采取了均等权重的形式,每个一级指标为20分。
二是对三级指标采用专家打分的形式赋予权重,经综合分析评估后确定最终权重。
(2)标准化处理
为保证各指标层的可加性,首先对各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指标的2014年取值为基准1,根据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的差异,对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处理方法如下:yt为某指标的测算值,y2014为某指标2014年的测算值,pt为标准化后的指标值,其中,t=2014,…,2022。
正向指标标准化处理:
逆向指标标准化处理:
(3)指数合成
使用指数加权法进行综合评价,得出各级指标的指数值。指数加权分析法的基本公式为:
综合指数S =ΣPi * Wi
其中,Pi 是经过无量纲化处理后得到的测评值,该值乘以相应的权重Wi可得到一个分指标的分值,Wi为第i个分指标的权重值;分别计算出各项分指标的分值后再进行加总得到各级指标的综合指数。
通过对指标标准化处理,加权求和得到二级指标、一级指标的值以及最终的总指数值。根据指数变化情况,观察区域发展变化情况。
4.指标历史数据调整主要情况说明
根据有关数据情况,对部分指标数据进行了调整。协调指数中,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现代化首都都市圈中的通勤圈人口规模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核实调整了历史数据;对京津冀各地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在另外两地设立分支机构总数历史数据进行了重新核算。绿色指数中,森林覆盖率2022年起使用三地森林资源监测调查结果,并调整历史数据。共享指数中,中小学专任教师与在校生之比、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2021年数据由初步数调整为最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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