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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治宣传特刊——顺义局队:大力坚持“四个强化” 深入推进依法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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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1-13 17:13     来源:顺义区统计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统计改革决策部署,为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顺义区政府统计的带头人,如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是一个必须思考并回答的问题,在此笔者就推进依法治统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强化法治教育,夯实依法治统之基


    对于广大社会公众来说,统计工作专业性比较强,一些统计指标比较生僻,我单位普法人员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时,常有一些人咨询:统计是干什么的,与个人有什么关系?他们不太理解统计工作,更不明白依法统计的重要性。一般人们常说的统计指的统计工作,统计工作是采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统计资料等一系列活动过程,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是实施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要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就必须加强法治教育,切实发挥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工作,努力营造尊法、守法、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强化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为了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顺义区统计局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理解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面向四个层面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通过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文件精神和《统计法》解读进区政府常务会、进党校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独特身份和尊法守法的带头作用,推进依法治统工作的开展。二是通过会前普法、以案释法面向基层统计人员开展普法宣传,近年来均做到统计站普法全覆盖。三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通过“法律十进”及“北京顺义统计”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广泛性。四是通过全区一年一次所有报送一套表的统计调查单位培训实现会前普法全覆盖。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强化统计法治教育,夯实基础,大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不断推动依法治统向纵深开展。


    ——强化制度建设,保障依法治统之本


    统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只有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这是依法治统之本,是统计人的追求。要保证源头数据质量,一是必须严格执行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无论统计调查单位,还是政府统计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统计调查方法制度,脱离统计方法制度的调查数据,数据质量无从谈起。二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坚决防惩统计造假。不论什么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弄虚作假,政府统计人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企业代填代报统计报表,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企业原始统计数据。三是要严格执行数据评估制度。各级政府统计人员,特别是区镇统计人员和统计站工作人员,要牢记党的嘱托和党的根本宗旨,把住数据审核的第一道关口,对异常的数据及时进行核实,按照统计数据评估办法对汇总数据进行评估,切实把握源头数据质量。为做好以上几点,顺义区统计局队始终坚持把统计调查制度培训到全部规模以上调查单位,制定了《顺义区统计局队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顺义区统计局队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顺义区统计局队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坚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机制,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文件精神为抓手,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始终把为党和国家宏观决策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作为统计人的初心。


    ——强化统计执法,提升依法治统之力


    初心力量紧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依法统计、提供准确数据产品是统计人的追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总任务。在众多体系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统计法治工作,重点在执法,难点也在执法,我们要迎难而上,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运用统计法律法规这一强有力的武器,维护统计法律的尊严。如果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随意枉法者得不到惩处,就会形成破窗效应,统计调查数据就会严重失真。在统计执法中,我们必须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发现案子,主动查处案子,强化统计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树立统计权威,充分起到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作用。


    要通过完善统计违法举报机制,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严格执行统计违法举报分类处理的原则和程序,规范统计违法举报的受理、登记、审核、核实、查处、归档保存、结果反馈等相关流程。对举报的统计违法案件一经查实,不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厉打击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抵制“以情代法”,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承担起护航统计工作的政治责任。


    要加强统计执法成果的应用,认真研究统计执法检查的基础资料,努力发现统计执法案件背后影响统计整体工作的深层次因素,把统计执法检查结果作为查找统计工作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提升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成效。


    ——强化信用建设,开拓依法治统之路


    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也是统计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为维护统计法律的严肃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对统计违法行为予以通报,《北京市统计条例》要求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对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更是建立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信息长效机制的需要。通过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加强统计信用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大力营造诚实统计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不断推动更多的示范企业打造统计诚信品牌,坚持诚信统计,充分发挥“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


    通过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公示及联合惩戒,加大企业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成本,企业一旦进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其形象和生产经营活动就会受到影响,企业将会为此付出相应的成本和代价,使企业不愿、不敢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数据,自觉抵制干预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公示,借助社会监督力量,逐步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舆论氛围。


    十八大以来,统计工作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统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以法治筑牢统计事业的根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开拓依法治统新局面。


 

                                                                                             (顺义区统计局局长  岳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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