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和监督督察问责,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党的十九大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角度,明确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将统计工作纳入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调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改革举措的出台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标定行进航向,照亮全新航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是每个“新时代”统计人的政治之责、时代之任。
一、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切实扛起统计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们坚定正确道路、方向的政治保障。更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压舱石、定盘星”。房山局队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北京市统计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一岗双责”。局队党组专题听取、研究年度法治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定房山区统计系统“七五”“八五”及各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计划,着力解决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统计法治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意见》、《办法》、《规定》在域内的落实工作,协调配合房山区区委宣传部将《意见》《办法》《规定》《统计党纪政纪责任》等统计重要改革文件纳入《2021年房山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自学资料汇编》,组织区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心组成员开展学习;同时与区委宣传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统计法律法规、重要改革文件有关内容作为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学习的必修课程;房山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区122家单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工作的通知》(房统督察整改字〔2021〕4号),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开展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与考试,推动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再学习、再深化。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固本强基、行稳致远,着力夯实统计防惩体系的制度根基
坚决贯彻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常态化、制度化。以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房山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房山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试行)》;房山局队制定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房山区统计工作巡查办法》和《中共北京市房山区统计局党组关于报送乡镇(街道)统计负责人备案材料的通知》等有关制度文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部门、调查对象的统计工作,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同时“房山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房山区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分别将“深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是否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做法,发现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做法的”三条考核细则纳入《房山区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和《房山区2021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严格考核,在域内进一步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工作生态。
三、加强协同、沟通联动,合力提升统计法治工作的监督职能
2021年12月21日,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这是新时代赋予统计监督的新内涵,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是统计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2021年,房山局队积极协调配合房山区委巡察办,首次将“巡察对象是否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及是否存在干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作为房山区委巡察工作内容,并在今后的区委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工作中,长期坚持;坚持问题线索移交机制,针对巡察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规方面的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区监委处理;同时房山区纪委区监委通过派驻纪检组与区统计局密切沟通,认真落实《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机构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指定专人负责案件查办中协调配合事项的对口联系和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房山区区委组织部在干部任职考察中,将干部在统计工作中表现情况纳入干部考察内容,重点了解干部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情况,结合统计部门提供的干部涉及统计工作负面表现情况,深入了解干部在统计工作中是否存在相互攀比、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问题,对存在统计造假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下一步域内有关单位将进一步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监督的各项重大举措,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快推进统计监督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切实维护、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行至半山不停步,船到中流更奋楫。房山区统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维护统计法治权威,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开创统计法制建设新局面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北京市房山区统计局局长 李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