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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治宣传特刊——昌平局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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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2-28 11:12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新时代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决议》提到:“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光辉,为统计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对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把统计改革发展纳入法治框架、法治轨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高质量发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树立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抓手


  《决议》总结百年来积累的历史经验,精辟概括为“十个坚持”,第一条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作为根本使命。 


  三、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关键举措


  落实好、实现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的关键之一,就是要树立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信仰、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培养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使社会各界自觉遵守统计法,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水平,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把推动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作为普法关键,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模范遵守统计法,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把推动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作为普法重点,使各项统计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制约。强化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学习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为鉴,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把推进调查对象依法履行填报义务作为普法主线,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为先导,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把控源头数据质量。把促进社会公众支持配合统计工作作为普法目标,营造支持配合统计工作良好社会氛围,铸造统计法治建设的坚实基础。


  四、强化统计执法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有力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点就在于保证统计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做到严格执法。《统计法》及系列配套的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人们进行统计活动提供了具体而明确的规范和尺度,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执法越来越成为整个统计法治建设链条中最关键的环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统计机构、统计调查者和统计调查对象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保证统计法的立法宗旨得以实现。通过统计执法检查,保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者完成《统计法》所规定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统计工作科学有序的进行。通过统计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环境。



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谷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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