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统计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和监督督察问责,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党的十九大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角度,明确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将统计工作纳入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调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改革举措的出台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标定了行进航向,照亮全新航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是每个“新时代”统计人的“政治之责、时代之任”。
一、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切实扛起统计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们坚定正确道路、方向的政治保障。更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压舱石、定盘星”。房山局队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统计局、北京市统计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一岗双责”。一是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局队党组专题听取、研究年度法治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定房山区统计系统“七五”“八五”及各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计划,着力解决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统计法治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二是突出重点,推进落实。积极推进《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在域内的落实工作。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对接沟通,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相关内容列入区委党校2021、2022年培训计划,邀请市级讲师进行授课,同时将培训对象范围从初任培训延伸到科级、处级专题培训班,拓宽《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学习对象的深度和广度,强化学习对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三是多措并举,全面贯彻。协调配合房山区委宣传部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重要改革文件纳入2021、2022年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计划和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和深化落实,不断增强域内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意识,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
二、固本强基、行稳致远,着力夯实统计防惩体系的制度根基
以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和北京市统计巡查工作为契机,坚决贯彻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决策部署,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健全制度,夯实基础。房山区制定《房山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试行)》;房山局队制定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房山区统计工作巡查办法》、《房山区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和《中共北京市房山区统计局党组关于报送乡镇(街道)统计负责人备案材料的通知》等有关制度文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部门、调查对象的统计工作,严把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加强考核,高位推动。“房山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房山区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分别将“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是否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做法工作开展情况”等有关内容纳入《房山区2021、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和《房山区2021、2022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严格考核,在域内进一步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工作生态。三是信息共享,完善体系。域内有关单位将进一步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监督的各项重大举措,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快推进统计监督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切实维护、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三、加强协同、沟通联动,合力提升统计法治工作的监督职能
2021年12月21日,在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这是新时代赋予统计监督的新内涵,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是统计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一是纳入巡察,常态长效。2022年,房山局队进一步与房山区委巡察办沟通配合,经区统计局建议将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区委卫健工委区卫健委、区工商联党组、区医保局党组和良乡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有关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房山区九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内容。二是畅通渠道,协同配合。坚持问题线索移交机制,针对巡察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规方面的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区监委处理。房山区纪委区监委通过派驻纪检组与区统计局密切沟通,认真落实《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机构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共同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区纪委监委指定专人负责专项纠治工作中对口联系、协调配合事项和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规范性指导,确保专项纠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三是专项监督,走深走实。房山区干部监督联席会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房山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和《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要求,于2022年将统计部门列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统计局每半年将监督信息和问题线索上报至区委组织部监督科,把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相关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奖惩的重要参考。
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房山局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助推房山区统计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持续学习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全域学习,持续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相关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学习,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进区委、区政府以多种形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统计工作,及时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的统计政治生态环境。二是继续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房山局队将继续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工作,依法管理统计资料,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主动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依法对违法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加大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作假的法治震慑,提高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全区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统计改革创新。继续聚焦统计工作重点,强化统计监测功能,加强对经济运行分析研判,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入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监测水平,提前预警,防患未然。加强对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协调全区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工作,加快构建用数据说话、靠数据决策、以数据加强管理创新的有效机制。
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大会,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作为一名统计人,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中找准方位,按照“五个牢牢把握”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撸起袖子加油干,一步一个脚印,为开创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房山区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陈峰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