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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局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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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1-16 14:35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章进行论述和专门部署,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大兴局队通过持续深入贯彻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精准开展统计普法,切实落实统计监督责任,为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形成了自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统计调查的社会氛围。


  一、深入贯彻统计法律法规


  大兴局队坚持用制度规范法治统计工作实践,纵深推进依法治统。一是建立健全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起草《大兴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明确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统计工作负责人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统计人员对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所负的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工作要求,每季度汇总报送台账至市局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坚决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法定职权。三是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制定《大兴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明确3方面32项工作任务,建立动态台账,确保方案落实。在大兴区政府常务会以《关于要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题做专题讲座,向全区53家单位发送贯彻学习《监督意见》的通知,将《监督意见》学习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全区领导干部系统学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会前讲法、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向开展广泛宣传。


  二、“以案释法”精准统计普法


  结合工作实际精准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一是以“以案释法”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统计法规和统计改革文件的宣传活动。积极宣讲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强调与统计调查对象息息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内容,以及违反统计法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结合发生在辖区内的典型案例,强调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警示示范作用。二是推动普法宣传活动与统计执法、统计业务相结合。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向统计调查对象讲解近几年在执法过程中总结出的易错指标,指导企业更好的填写统计报表;在专业业务培训过程中讲解专业指标,提高统计服务意识,解决企业在数据填报过程中疑问困惑,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录制“以案释法”视频,细致讲解本地区统计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有效促进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三是加强对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的普法教育。局队“一把手”带头讲法普法,为全区统计系统开展统计法治培训,系统讲解统计法规、统计改革文件以及国家统计局查处的干预统计工作案例等,不断提高统计系统人员防范统计造假意识,严守统计法律底线。


  三、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能


  全面落实统计监督责任,督促统计部门、调查对象严格履行统计义务。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对重点企业、行业占比较大企业、新增企业、有问题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三审制”,规范行使自由裁量基准,依法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处理,有效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二是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通过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问题线索移送,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案件查办中协调配合事项的对口联系和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推动统计工作纳入全区各镇、街、基地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监督效能。三是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诚信单位评选办法,以制度建设、贴心服务、广泛宣传为具体抓手,以基础档案标准化、统计报表标准化、配套资料标准化、制度建设标准化、机构设置标准化为考察重点,实现统计诚信建设的科学化管理,切实提升诚信企业认定规范性、持续性和影响力,树立正面统计诚信形象,不断强化企业依法填报、诚信填报意识。


  站在新起点,统计法治建设也将面临更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大兴局队将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上下齐心,勠力同行,奋力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大兴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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