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长河奔涌向前,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歇。2023年,我们迎来《统计法》颁布40周年。这是新中国统计法治建设进程中值得纪念的一年。
40年前,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需要,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统计法》。1996年、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对《统计法》作出修改。40年来,《统计法》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为党和国家统计事业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统计事业在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砥砺奋进、阔步前行。
提纲则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统计法》是政府统计工作的纲领性大法。40年来,其奠定和确立的统一统计、独立统计、科学统计、依法统计、公开统计等原则,如纪之有纲,丝之有总,贯穿统计设计、调查、处理、分析、发布全过程。统计部门切实发挥《统计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因时损益,调整完善,是以统计法律制度体系灿然大备,统计法治建设硕果累累。
《统计法》确立统一统计,为统计工作的现代化从体制上、组织上提供了支撑。“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在推动事业发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凝聚统计工作合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为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党中央高瞻远瞩,提出“完善统计体制”;统计部门科学组织、精心施工。海淀区坚定贯彻国家、北京市相关部署,完善“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统计管理体系,街镇统计基础更为巩固,部门协同能力不断提高,为海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统计法》捍卫独立统计,明确“三个不得”,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排除妨碍。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人员实事求是,严格履行统计调查、报告、监督职能,在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党中央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出发,提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海淀区认真执行中央和北京市监督文件精神,印发《海淀区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更好发挥统计监测的预警作用和高质量发展精准考核的牵引作用,为强化基层统计监督职能提供规范依据。
《统计法》致力科学统计,明确提出“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海淀区争当统计改革的“排头兵”和“试验田”,加强统计规律研究,健全新兴产业统计,创新开展区级层面季度GDP不变价环比测算,优化完善大数据人口动态监测模型。制定《海淀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组织权。在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调查效能和减轻调查负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统计法》严格规范统计,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海淀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标准和北京市统计工作规范,制定《海淀区统计质量控制手册》,对审批管理、调查对象管理、工作布置、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评估、数据发布、统计分析、资料整理等各环节、全链条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制定18个分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23个主要业务流程及风险点规范性文件,严格监督统计调查项目组织权、统计数据生产权、公布权等统计领域公权力运行,实现统计工作各环节制度化、规范化。
《统计法》推进公开统计,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海淀区统计局制定《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数据发布与提供管理办法》,将数据公布制度落实在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审批和备案中。严格执行统计数据和信息发布计划,加大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力度,新增发布内容,提升发布频次,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推进统计数据在部门之间实现共享。推进新媒体融合发展,改善用户体验,做强“海淀统计开放日”品牌。海淀统计服务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管理、服务社会大众的能力不断提高。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和统计工作新形势,党中央印发多部统计改革文件,体系规模宏大,条文综理密微,然会元归要,在贯彻《统计法》独立性、统一性主要原则;穷其究竟,在完善统计管理体制、防惩统计造假、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等重大体制机制。统计法律法规与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本遵循。
春华秋实,耕耘收获。2023年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依法统计作出评议意见:“海淀区统计局出台调查项目管理、数据质量控制等41个规范性文件,强化统计工作标准化、专业化建设,为加强统计监督夯实制度基础。”40年来,《统计法》确立的原则和规范已在基层统计调查和服务中落地、生根。
高山可仰,勿忘终篑之功;经验在先,可作后车之辙。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新征程上,海淀区统计局持之以恒落实《统计法》在政府统计工作中的根本大法地位,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统计法》的修订调研工作,为推动《统计法》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形成新规范贡献海淀智慧。
海淀区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钟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