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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局队:以常态促长效 扎实推进统计普法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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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6 09:58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近年来,党中央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先后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怀柔区以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为重要契机,以《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有力抓手,加强统计工作领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保障统计工作条件,净化依法治统环境,牢固树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实防线,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统计法治入脑入心,提高领导干部意识


  怀柔区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以及北京市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主要议题。主管区领导听取统计工作报告,了解统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对于怀柔统计局队提交的各类重大统计问题相关事项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区委组织部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经济常识等课程列入区委党校党员领导干部课程。每年邀请市统计局领导来怀为处级干部培训,通过统计法进党校活动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对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的认识。


  二、专项治理行动做实做细,净化依法治统环境


  (一)严格落实制度规范,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认真研究统计工作新规定、新要求,完成《北京市怀柔区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2023)》的修订。关注重点审核指标,完善库外审核程序,报表坚持随报随审,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对于易错指标,采取程序加人工双重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同时,组织业务科室开展数据核查工作,严把质量关,从单位真实性、报表准确性、指标实时性等多方面开展核查,加强对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


  (二)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净化源头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和执法检查相关规定。履行统计执法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结合年市、区两级统计工作重点,完成执法检查任务。年报常规和非现场执法检查中,符合不予处罚程序的企业多数可以在次月提交正确的统计报表,改正态度积极。责改单位抽查后续月份重点指标填报未出现重大错误。


  (三)深入开展统计巡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每年选取部分部门和镇乡开展巡查工作,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巡查工作重要内容。按照巡查方案的相关规定,巡查组逐条查阅相关资料,通过查看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统计报表台账、签到表、影音资料等形式,对被巡查单位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开展统计管理工作的科学严谨程度,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务求发现问题,并对发现问题进行一一记录,以问题为导向提升工作水平。


  三、协同工作机制更深更实,织密统计法治管理网络


  (一)加强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衔接。认真落实北京市纪委和北京市统计局印发的《纪检机关和统计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办法》(京纪发〔2020〕5号)精神,与派驻统计局纪检组人员沟通,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中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移送区纪委,区纪委也将在办案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区统计局。


  (二)加强统计工作与从严治党考核工作衔接。协助怀柔区纪委监委,将防治统计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等情况,纳入怀柔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体系,推进统计监督责任落实,并于年底考核前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报怀柔区纪委监委。


  (三)加强统计工作与晋升评优工作衔接。在干部选拔晋升、考核评优等工作中,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及区纪委监委工作,提供相关同志是否涉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


  四、宣传途径多种多样,提高调查对象认识


  (一)推进统计法进社区。为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提升辖区居民统计法治意识,有力保障和促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怀柔统计局队开展了走进社区《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向现场居民介绍《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大力宣传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统计数据的义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履行对调查对象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打消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调查数据的顾虑,积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二)推进统计法进企业。为进一步提升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怀柔统计局队将送法入企活动与统计诚信单位验收、统计执法工作相结合,对各单位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向各单位重申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法定义务。同时,发放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统计调查对象篇)》《落实中央统计改革文件摘编》《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读本等材料,作为单位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的行动指南。


  (三)推进统计法进会场。利用举办“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暨2023年怀柔区政府统计开放日的时机,将统计普法宣传作为活动重要一环为普法宣传月掀起高潮。活动中,为企业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折页(统计调查对象篇)》《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读本等材料。在现场设立咨询台,由讲解员详细讲解统计相关知识,答疑解惑,全力提升宣传活动效能。通过接地气的宣传形式和互动进一步拉近了政府统计系统和社会公众的距离,提高了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基于事实评优评差,提升统计示范作用


  (一)诚信单位树品牌。怀柔区将“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作为树立先进典型的有效途径,调动企业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扩大“统计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组成专门的评选工作队伍,对参评单位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法治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除关注统计系统内部对单位的评价外,还对入选单位在其它行政部门的信誉情况进行核实。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带领相关成员,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验收,确定“统计诚信单位”候选名单,为其他单位起到示范、导向作用。


  (二)失信公示立权威。执行《怀柔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办法》,按要求及时做好统计执法处罚案件公示工作。其中: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公示,在司法局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公示,每月10日前公示上月检查结果;一般立案行政处罚结果在怀柔区社会信用平台登记立案单位信息,由经信局进行定期公示(信用怀柔网站),在行政处罚做出决定后7日内公示;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公示是按照执法检查双随机抽选检查单位在怀柔信息网公示,并进行批次更新。
    

  统计普法宣传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净化统计法治环境不可或缺的一环,怀柔统计系统将继续秉承以品质树形象,坚持以常态促长效的总思路,以法治思维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怀柔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霁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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