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标志着统计工作从此步入了法治轨道。40年来,《统计法》始终引领保障统计事业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在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关注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连续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为统计法治工作指明前进方向、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近日,统计造假又被纳入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法治对于统计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性。
一、坚决捍卫统计法律权威。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是统计部门的神圣使命和责任。我们要系统全面学习统计法律制度体系,持续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实事求是、科学准确地开展统计工作,坚决与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理解、深刻把握党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等新文件、新要求,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夯实指导统计法治实践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三、扎实开展好重点工作。一是积极主动接受统计督察,全面细致抓好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增强数据质量风险意识,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夯实统计基础,规范工作程序,提升业务能力,推动全区统计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二是高站位、高标准、上下联动,多方协同,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构建起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
四、聚焦统计数据质量。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依法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警惕和防范各类统计造假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加强报表管理,做好统计资料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建立统计业务工作与统计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分析研究重点单位统计报表数据质量,不断加大数据审核、查询和核查力度,充分利用同比、环比及关联指标审核等多种审核方式,提升审核成效,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五、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严格实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力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不断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实践中的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统筹推动作用。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同时将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重要文件纳入相关单位会议、培训、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举办统计法治专题培训班,有效推动广大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坚守统计工作底线。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颁布周年宣传活动,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局面,为统计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护航作用。加快推进执法监督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培育一批既懂业务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法规、精通业务知识、掌握执法技巧的新型统计执法监督队伍。积极组织符合报考执法资格证条件的人员参加北京市行政执法证考试,提升业务科室执法证持证比例。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以“双随机”常规检查为基础,专项检查为重点,迟报检查、违法举报为补充,推进联合执法为创新,多措并举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坚决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延庆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