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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局队:做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贯彻 落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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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1-26 14:41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统计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重要依据,立足时代所需、发展所向,围绕新时代新征程统计工作的新职责新使命,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新修改《统计法》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围绕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等方面新增了相关内容和要求,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在此背景下,深入学习和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落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要牢牢把握新修改《统计法》重要意义和鲜明指向,深刻认识《统计法》修改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要求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并对统计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多处提到了关于统计改革相关内容。新修改《统计法》第一条增加了“加强统计监督”,第三条旗帜鲜明地规定“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调党在统计工作领域的领导地位,这些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生动体现。统计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确保副中心统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


  履职尽责担使命,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


  新修改《统计法》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方面,增加了“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等内容,规定“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等,并增加了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这为解决统计造假问题提供了更有刚性、更有力度的制度措施。统计人要深刻领会这些内容变化的深意,进一步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做好纪法衔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要坚决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把统计数据质量的法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统计督察等契机,通过做深做实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执行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细化统计机构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刀刃向内从严整肃统计行风,通过不断一体推进“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体制机制,从严从紧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形成有力震慑。


  敢作善为抓落实,强化政治引领,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新修改《统计法》在强化统计监督方面,要求“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统计机构根据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进行统计监督”。这些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统计监督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明确了统计监督的法定内涵和职能定位,彰显了统计监督的政治属性,为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统计人要深刻认识到加强统计监督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抓手,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服务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结合通州局队自身建设,要持续强化统计监测评价的专业性有效性,积极做好副中心人口、商圈、升规纳统等相关监测,扎实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不断优化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当好服务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晴雨表”“参谋助手”。要积极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等贯通协调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形成强大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执法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实务培训,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督察工作,参加执法监督培训班和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以干代训”拓展执法视野,锤炼执法本领,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


  服务大局促发展,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科学性规范性


  新修改《统计法》在提升政府统计生产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方面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等内容。要把准吃透新修改《统计法》重点内容,扎实推动副中心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立足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大局,通州区统计局、调查队明年计划开展“方法制度、名录库管理、数据质量管理、统计分析和研判、宣传触角延伸、基层基础工作、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等八项创新,通过积极运用创新思维,在深化统计现代化体制改革中持续发力,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创新变革,不断优化统计工作流程、方式方法,在统计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统计数据价值上不断努力,真正让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惠及于民,做到统计工作服务民生、造福人民。要把牢数据真实性的底线要求,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责任制,始终坚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科学精准组织实施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源头可溯、质量可靠。同时,还要强化部门联动,把牢系统性的方法原则,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打造统计数字化智慧化平台,实现统计工作协同高效,为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统计力量。


通州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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