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对深化统计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制定以来的第三次修改,为统计工作迎接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与法治保障。朝阳局队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和统计改革发展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奋力谱写朝阳区统计改革发展新篇章,为“1234”发展战略实施和“五宜”朝阳建设提供有力信息支撑。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我国唯一一部统计法律,是统计工作的基本法,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统计法》的修改,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事业中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统计法》颁布40余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形成了以《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有力地推动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必须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从统计工作实践出发,理解修改内容的精髓,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研究和推进统计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统计法》的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和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有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制度进一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将有效保障统计事业在法制轨道上有序规范运行,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二)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在统计体制机制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防治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统计领域关键性、体制性、长远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新修改《统计法》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是以统计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朝阳实践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宏伟蓝图。区委第十三届九次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在落实‘四个走在前’要求上迈出新步伐,在推进‘五宜’朝阳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实践新篇章”的目标任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朝阳实践,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丰富内涵,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新修改《统计法》聚焦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等内容作出重要制度性规定,将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生产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朝阳实践新篇章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二、准确把握新新修改《统计法》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新修改《统计法》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等方面做出制度性规定,提出明确的新要求,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上统计工作的职责使命。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要在深入学习理解法律条文基础之上,深刻领会立法原意,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一)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将其贯穿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环节全过程。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其政治属性要求统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积极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新修改《统计法》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不仅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朝阳局队牢牢把握统计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聚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立足首都和朝阳统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水平,以推进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主题开展分析研究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扎实可靠信息支撑。
(二)准确把握统计法定职责定位,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法》明确了统计管理体制和基本任务,进一步保障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新修改《统计法》更加聚焦维护统计法定职责履行,将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统计工作的禁止性行为由“三个不得”增至“四个不得”。加强统计监督是此次《统计法》修改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统计监督重点任务,新修改《统计法》规定“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统计监督的法定内涵和职能定位。朝阳局队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通过统计监测评价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分析等,深入分析经济社会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出谋划策。
(三)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统计法》的根本目的是要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这也是对统计工作的根本要求。新修改《统计法》对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作出规定,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减轻基层负担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明确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并注重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衔接,强化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朝阳局队将严格执行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筑牢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实防线。
三、积极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谱写朝阳区统计改革发展新篇章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学习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朝阳高质量发展,当务之急是在立足朝阳区实际,在同研共学、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等方面夯实基础、狠下功夫,推动新修改《统计法》各项规定尽快落地见效。
(一)同研共学,扎实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知法是守法的前提。一方面,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部门和各街乡集中学法、专题学法内容,邀请市局领导赴朝阳区讲授新相关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另一方面,持续加强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人员学习教育,把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邀请专家在全局进行专题授课。利用部门业务培训和日常工作指导,组织街乡统计人员学习领会,要在掌握部门统计法定职责职权基础上,重点把握此次修法涉及部门统计工作新要求新变化。另外,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利用“朝阳统计”公众号,制作“统计法修改前后对照”等宣传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组织开展贴近大众、生动活泼的统计普法系列活动。结合统计年定报、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制作统计执法案例折页等宣传材料,对统计调查对象宣传新修改《统计法》,重点讲解与调查对象相关的新规定,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同频共振,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新修改的《统计法》明确了统计监督的法定内涵和职能定位,实现了统计法律与重要党内法规关于统计造假问题系统施治的衔接贯通。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2022年以来,朝阳区连续3年将统计监督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体系。2025年将加强与区委办沟通,进一步推进将统计监督常态化纳入考核体系,及时共享统计监督成果,促进贯通协同具体化规范化。2024年,朝阳局队首次参与社区巡察试点工作,对8个街道21个社区的统计职能发挥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向区委巡察办反馈了工作成果。下一步,朝阳局队将根据全区工作安排,继续参与社区巡察,推动街道、社区履行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责任。着力提升统计巡查效能。每年对7-8个街乡和2-3个部门开展统计巡查,重点检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统计基层基础、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等,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以日常检查为主,以专项执法、非现场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查处举报、迟报等为辅,聚焦高质量发展关键领域开展执法检查。2024年,朝阳局队首次对区文旅部门开展统计执法,重点检查报表布置管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等情况。接下来,将总结工作经验,继续选取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督促文旅部门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
(三)同题共答,持续提高统计服务质量水平。多年来,在北京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统计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未发生统计造假案件,共同维护了朝阳统计数据“净土”,朝阳局队将继续坚持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将《统计法》融入改革全过程、各环节。一是在预警预判上发力。以首善标准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重大战略实施、重大目标进展、重点区域发展、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密切监测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及主要领域变化,强化指标结构和规律分析,提高预判精准度,当好监测预警“吹哨人”。二是在监测评价上发力。当前,朝阳正在加快建设“五宜”之城,要创新开展“五宜”朝阳统计监测,及时反映“五宜”朝阳建设成效。牢牢把握朝阳发展方位,聚焦“五子”联动持续发力,在“两区”建设、数字经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优化监测分析内容。聚焦新时期产业竞争优势的构建,探索开展产业集群、未来产业研究分析,根据“七有”“五性”监测评价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丰富监测分析维度,剖析朝阳的优劣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统计支撑。三是在统计改革上发力。锚定重点改革任务,注重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融入改革全过程各环节,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配合市局做好《北京市统计条例》调研工作和统计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切实加强基础建设,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当前,朝阳统计事业正在迈进新征程,朝阳局队将牢牢把握新修改《统计法》贯彻实施重大契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压实自身责任,奋力谱写朝阳统计改革发展新篇章。
朝阳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淑环